【文匯網訊】立法會反對派議員尹兆堅和毛孟靜,昨日對特首林鄭月娥提出「不信任動議」。這是反對派在「反移交」鬧劇中最新使出的一招,不過,在並無任何事實根據下,動議理所當然不會獲得通過,所謂「不信任」也只能以失敗告終。
本來,立法會議員向特首提出不信任動議,可以說是一項相當嚴重的指控,基本法第七十三條亦賦予議員「彈劾」特首的權力。但是,昨日由尹兆堅和毛孟靜提出的「不信任動議」,卻不僅「名不正、言不順」,而且連最基本的事實都沒有弄清楚,「動議」指責林鄭修訂移交逃犯條例是「拆毀香港法治制度和對內地的『防火牆』,還說什麼「送香港人到內地去受審,隨時會被滅聲甚至可能滅口」,極盡聳人聽聞之能事。
然而,所謂「防火牆」之說,完全是尹兆堅憑空捏造的不盡不實之詞。特區政府對此已多番解釋,當年九七回歸制定「逃犯條例」,不包括內地、台灣和澳門,只是由於當時港英政府的法例本來就不包括這三個地方,而當時立法只屬法律「本地化」過程,所以三地也就不在法例範圍之內,並非故意迴避,更不是什麼刻意設立用來阻隔兩地司法合作的所謂「防火牆」。尹兆堅明知「防火牆」不存在,卻以此來作為打擊林鄭特首的藉口,實在是虛偽和無恥得可以。至於什麼「滅聲」和「滅口」之類,尹兆堅簡直當香港市民是傻瓜,以為搬出上世紀五六十年代的反共讕言就可以嚇倒人,更是對港人智慧的低貶和侮辱。
尹兆堅和毛孟靜提出的荒謬的「不信任動議」,不僅無損林鄭特首依法施政、落實修例的決心於分毫,對整個立法會議事規程和議員權責來說更是一種無情的損害和嘲諷。在反對派長期肆意妄為下,一些本來嚴肅、有效的議會規程如「拉布」、點人數、中止待續等,都已經被糟蹋得不成樣子,成了市民茶餘飯後的笑柄,如今連「不信任動議」都被拿來當「細路哥玩泥沙」般亂說亂用,什麼議會尊嚴和行政立法關係,已被反對派破壞得面目全非、蕩然無存了。
事實是,特首林鄭月娥面對來自立法會反對派的無理攻訐和挑釁,只會進一步加強依法施政的決心。當然,面對帶侮辱性的人身攻擊,代表政府出席會議的政務司司長張建宗已即場予以駁斥和表示「極度遺憾」,作出了必要的回應。
眼前,修訂移交逃犯條例的工作已到了短兵相接的關鍵時刻,反對派又是越洋告狀、又是不信任動議,還有什麼學校師生聯署,外國反華勢力也幾乎傾巢而出撐腰助陣,但「沉舟側畔千帆過,病樹前頭萬木春」,修訂移交逃犯條例既有眼前陳同佳案的迫切需要、又有完善本港司法制度的長遠需要,特首和特區政府依法辦事,一方面堅持修例、另方面兼聽則明,在中央支持和廣大市民的信任下,修例工作一定能夠如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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