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美國國會轄下「美中經濟與安全審議委員會」前天發表有關香港特區政府修訂移交逃犯條例的「研究報告」,指修例一旦通過,將會擴大北京當局的權力,削弱香港的高度自治,也會對在港美國公民、公司及訪港美國軍艦官兵構成重大風險,雲雲。
美中經濟與安全委會(簡稱USCC)不是一般民間組織,在美國朝野都具有一定的影響力,其研究結果本該引起相關方面的足夠重視;然而對該委會前天發表的這份研究報告,卻只能使人感到震驚和憤慨,震驚的是作為一個權威機構竟會公開發表理據如此粗疏和薄弱的報告,而憤慨的則是,該委會到底憑什麼可以對中國香港特區的司法和法律內部事務如此粗暴的指手畫腳、說三道四?難道香港是美國星條旗下的一個州?難道特朗普可以下令在香港和內地之間築起一道圍牆就像美墨邊境那樣?
事實是,正如特區政府昨日在回應中所指出:移交逃犯一直是打擊嚴重罪案和避免罪犯在其他地方躲避以免受法律制裁的國際做法,香港特區的移交逃犯制度參考了聯合國制定的指引和範本,已與二十個司法管轄區,包括美國,簽訂了移交逃犯長期協定。
「報告」聲稱,「關注」在港八萬五千名美國公民、一千五百家美國公司以及靠岸美艦官兵的安全風險,擔心他們會被移交到「法律制度薄弱」和「實施政治檢控」的中國內地。但特區政府修訂的是個案移交條款,並不適用於已經簽訂的二十份長期移交協定,所有這二十份協定將繼續禁止將任何逃犯從香港轉移到另一個司法管轄區。
而且,就是政府建議修訂的移交個案,也白紙黑字寫明,移交必須符合兩地同屬犯罪原則、死刑不移交、不能移交至第三方、一罪不能兩審、政治罪行不移交、可申請人身保護令,以及有上訴及司法覆核的權利等。
對此,美中經濟及安全委會表示「憂慮」和「關注」,到底是出於對情況真的不了解,還是「揣着明白裝糊塗」,以至說出訪港美國軍艦官兵會被「移交」到內地這樣天大的謊言和笑話。
至於說在港八萬五千名美國公民和一千五百家美國公司的「安全」,美委會是否假設他們都已經觸犯中國法律,都已經是逃犯,因此才需要擔心被移交?難道香港和內地司法部門「得閒過頭」、無事找事嗎?
其實,美中經濟及安全委會發表的這份所謂研究報告,名副其實是廣東俗話中的「旗桿燈籠─照遠唔照近」,別國公民被無辜扣押並強迫第三國將之引渡移交的事例,的確有在太陽底下發生,不過這個「法霸」不是別人,正是美國自己,中國「華為」公司的孟晚舟女士就是受害人。
該委會這份報告之所以如此盲目,除了「山姆大叔」一貫的狂妄自大外,香港反對派、包括連日正在加拿大進讒的李柱銘、李卓人等人,就是「賣港求榮」的罪人。
來源:大公報5月9日社評
責任編輯:glo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