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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航回應「監督員」事件:航司難拒絕精神疾病患者乘機

2019-07-15

【文匯網訊】據新京報訊報道,7月15日,國航官方微博對7月12日發生的「國航監督員」事件回應稱:「 7月12日,國航CA4107航班在起飛滑行階段,因有旅客使用手機,另一名旅客制止而產生糾紛。飛機降落後有旅客報警,隨後3名旅客和4名機組人員前往機場公安局配合警方調查和調解處理。經核實,糾紛一方旅客為國航一名因身體原因休養的員工,此次是個人因私出行,並非國航監督員。」國航表示,將根據相關規定進一步加強客艙秩序管理,不斷提升服務水平。

微博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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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5日上午,曝光此次事件的編劇李亞玲與國航方面見面溝通後發佈微博稱,國航方面認為此次糾紛為普通旅客之間的糾紛,已由公安部門進行處理,國航認為機組人員表現基本盡職盡責,並對公務艙旅客表達道歉,但不會作出賠償。同時,國航方面表示無權拒絕包括牛某在內的精神疾病患者乘機,也無權要求她出具精神狀況正常的證明,牛某登機時並無明顯異常,公安機關也未出具牛某不宜乘機的結論。另外,李亞玲微博中稱,國航表示他們沒有權力自己製作黑名單,必須由具有公權力的機關出具結論,才能根據結論將相關人士列入黑名單。

微博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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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相關旅客被滯留7小時一事,李亞玲稱,在此前的電話溝通中,國航方面表示系由於牛某報警之後,公安機關必須依法出警,並進行訊問所致。當天除了當事旅客,包括牛某本人以及四名機組人員都需做筆錄,所以耽擱7個小時。

7月14日晚,國航宣傳部部長徐彥純曾向新京報回應「監督員」事件,稱牛某並不是監督員,她曾經是一名空姐,因患有精神疾病,很久不參加實際工作,並稱:「她有這種疾病,國航不能與她解除勞動合同,牛某還算是國航員工。」

李亞玲在今日發佈的微博中也表示,「國航方面表示牛某享受免費乘坐國航航班的福利待遇,本次為她本人加錢升艙到了公務艙。」國航的聲明也將其解釋為「身體原因」。目前,還未有病歷等材料證明牛某患有精神疾病。

航司不能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貿然拒絕患有精神疾病的旅客乘機

李亞玲今天發佈微博後,有網友提出質疑,「為何明知牛某患有精神疾病,還允許她上飛機?」

《中國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國內運輸規則》第三十四條。民航局官網截圖。

《中國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國內運輸規則》第三十四條。民航局官網截圖。

根據民航局發佈的《中國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國內運輸規則》第三十四條,「傳染病患者、精神病患者或健康情況可能危及自身或影響其他旅客安全的旅客,承運人不予承運。根據國家有關規定不能乘機的旅客,承運人有權拒絕其乘機,已購客票按自願退票處理。」同時,根據國航官網的特殊旅客出行提示顯示,「基於安全方面的考慮,智力或精神障礙旅客,其行為不得對其他旅客或航班安全造成影響,否則我們可以拒絕運輸。」

國航官網截圖

國航官網截圖

以上規定雖然對患有精神疾病的旅客乘機有明確要求,但在沒有明確證據證明旅客會危害飛行安全的情況下,航司仍然難以直接拒絕旅客乘機。北京市法學會旅遊法學研究會理事趙曉宇告訴新京報記者,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是公民的合法權益,目前並沒有禁止性的法律規定,且並非所有精神疾病患者都不適宜乘坐飛機,航空公司也不能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貿然拒絕旅客搭乘飛機。同時,《中華人民共和國精神衛生法》第五條也明確規定了「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歧視、侮辱、虐待精神障礙患者」。如果沒有客觀證據證明這名旅客會擾亂航空安全或危害他人安全,航空公司也可能涉嫌歧視精神障礙患者。

在本次「監督員」事件中,趙曉宇指出,牛某如果患有精神疾病,那麼她是否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也是關鍵。如果她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那麼她的監護人應盡到相應監護義務。另外,如果精神病患者擾亂公共秩序或者侵害他人合法權益,航空公司可以採取相應措施,維護公共秩序與旅客安全。

專家:航班乘務組的安全管理偏軟

因疑似精神疾病患者造成的客艙騷亂其實並不少見。2018年4月,由長沙飛往北京的國航CA1350航班上,一名男子用鋼筆做脅持工具脅持乘務人員,航班緊急備降後該男子被控制。經了解,該男子有精神病史,事發時突發精神病。 據《海峽都市報》報道,今年5月,一名疑似精神疾病患者的男子在福州航空一航班上大聲呼喊、衝擊艙門、敲打舷窗,毆打乘務人員,擾亂客艙秩序,飛機落地後機組將該男子移交至機場公安。

民航專家林智傑指出,本次「監督員」事件其實也折射出民航行業長期存在的問題。林智傑認為,對於有精神病史或其他可能危害航空安全的旅客,航司願不願意拒載,有沒有權利拒載,還不是特別明確;另外,乘務組的安全管理偏軟。空乘的首要職責是安全,其次才是服務。牛某在起降階段來回走動,高聲呵斥其他旅客已經違反了航空安全條例。但由於一些航司對部分高端旅客的投訴 「有訴必應」,導致部分高端旅客就算有違規行為、影響飛行安全,空乘也不敢管,建議航司能否設置旅客投訴「安全清單」,涉及安全管理時造成的相關服務投訴可以不予受理。

責任編輯:林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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