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甘肅省定西市中級人民法院微信公眾號消息,7月18日,甘肅省定西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甘肅省政協農業和農村工作委員會原副主任火榮貴受賄、挪用公款、濫用職權一案。
甘肅省定西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04年至2016年間,被告人火榮貴利用擔任甘肅省政府辦公廳副主任、省政府副秘書長兼省信息化辦公室主任、省政府辦公廳主任、武威市委書記的職務便利,為他人在職務晉陞、企業經營、工程承攬、土地審批、項目合作、資金使用等方面提供幫助,收受他人所送財物折合人民幣共計1300餘萬元。
2016年9月,被告人火榮貴應一私營公司負責人的請求,指使某國有公司負責人將公款人民幣5000萬元借給該私營公司用於經營活動,借款到期後歸還人民幣100萬元,其餘本息未歸還。
2012年9月,被告人火榮貴指使相關人員將1300餘萬平方米國有未利用沙漠地無償劃撥給某私營公司用於貸款抵押。該公司以其中的660餘萬平方米沙地作為抵押,從銀行貸款人民幣3億元。貸款到期後,該公司仍有本息人民幣2.5億余元未歸還。2018年6月13日,銀行將此2.5億余元作為不良資產處置給某資產管理公司,資產管理公司以人民幣8100餘萬元的價格予以轉讓,造成損失人民幣1.7億余元。
定西市中級人民法院嚴格執行刑事訴訟法的規定,按照最高人民法院「三項規程」的要求召開了庭前會議。庭審中,法庭宣讀了庭前會議報告,明確了控辯雙方爭議焦點,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火榮貴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圍繞指控的事實充分發表了意見,被告人作了最後陳述,並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法庭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各項訴訟權利。
定西市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各界群眾、新聞媒體及被告人親屬等100餘人旁聽了庭審。本案將擇期宣判。
責任編輯:張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