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首頁 > 快訊 > 正文

內地放寬港澳律師事務所聯營規限

2019-08-01
鄭若驊指放寬港澳律師內地執業為香港法律界在大灣區發展帶來更多機遇(大公報資料圖)

鄭若驊指放寬港澳律師內地執業為香港法律界在大灣區發展帶來更多機遇(大公報資料圖)

【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香港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今日(1日)發表網誌,指今年初與內地司法部簽署的《會談紀要》,部分開放措施已經落實。廣東省司法廳早前公布了《廣東省司法廳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和澳門特別行政區律師事務所與內地律師事務所在廣東省實行合夥聯營試行辦法(2019年修訂)》,《試行辦法》今日(1日)開始實施,為期3年。

鄭若驊指,這些措施令兩地的律師事務所,在設立合夥聯營及人事聘用方面等更有彈性,鼓勵更多內地及香港的律師事務所,特別是一些中小型律師事務所,設立合夥聯營,提供一站式跨法域法律服務,為香港法律界在大灣區帶來更多機遇。

《試行辦法》內值得留意的措施,包括取消在廣東省設立的合夥聯營律師事務所港方出資比例不得低於30%的限制、可以用聯營律師事務所的名義聘用港澳及內地的律師、聯營律師事務所可受理及承辦行政訴訟法律事務,以及香港律師事務所和內地律師事務所的設立年限、工作業績等資質可共同作為評定合夥聯營律師事務所內地業務資質的依據等等。

(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供稿)

責任編輯:張岩

新聞排行
圖集
視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