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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真|歪理連篇的「法律界人士」

2019-08-06

【文匯網訊】文/兆基

在香港,總有一些人披着「法律界」的外衣,實際上為反對派說話,並向政府提出一些無理的要求。舉例來說:立法會法律界議員郭榮鏗聯同30名選委會法律界委員,計劃在明天中午(7日)舉辦所謂的「黑衣遊行」,促請政府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以及要求律政司保持獨立,不可作出「政治檢控」。

表面上看,他們的訴求十分正路,但是心一想,便能看到他們的立場偏頗。先說獨立調查委員會的問題,他們要求成立的原因是什麼呢?調查近日多單暴力衝擊事件的爆發成因嗎?調查暴徒衝擊的背後,究竟有無人在幕後指使?通通不是!

他們要求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的真正原因,是要調查警隊在處理示威的時候,有否出現「濫權」的問題。可是,香港現時不是已有獨立監察警方處理投訴委員會(監警會)嘛?為何要另設一個所謂的獨立調查委員會呢?

說到底,是信不過監警會,因為監警會內的成員,跟反對派並非同聲同氣。簡而言之,他們口中的「獨立」,從來不是真正的獨立!是故,即使政府讓步,繞過現存的警監會,另建一個獨立調查委員會,只要那些成員不是反對派眼中的「自己友」,他們也是一樣不會收貨的!

同樣道理,他們要求律政司保持「獨立」,其實也不是真正的獨立!他們實際上的要求,是要律政司「放生」所有涉嫌違法的示威者。只要律政司不接納他們的要求,決定落案起訴的話,反對派便會批評律政司「政治檢控」!

其實,真正的政治檢控,是指司法部門基於政治目的,打壓異見人士的言論自由及政治權利。然而,示威者根本不是和平地表達意見,而是蓄意破壞社會安寧,律政司因此而提出檢控,便不能視作「政治檢控」。以近日爆發的多宗暴力衝擊為例,示威者蓄意毀壞警車及公共設施,利用攻擊性武器襲擊警員,觸犯多條刑事法例,律政司若無其他政治考慮的話,又哪有不作檢控之理呢?

由此可見,那些所謂的「法律界人士」,根本是反對派的同路人。他們扭曲「政治檢控」的意思,藉此醜化律政司的形象,其真正的目標,根本不是維護律政司刑事檢控的獨立性,而是製造輿論,藉此逼使律政司「放生」涉嫌違法的示威者!所謂「儒以文亂法」,便是這個意思!

責任編輯:林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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