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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強力鐳射筆射眼 「空姐」被控襲警

2019-08-17
其中一名男被告姚子浩涉嫌管有自製發射器而被檢控。

其中一名男被告姚子浩涉嫌管有自製發射器而被檢控。

【文匯網訊】報稱空中服務員的女子郭麗芬,上周六(8月10日)在尖沙咀涉嫌以強力鐳射筆射向警員眼睛,結果被捕並控以一項襲警罪,案件原定昨日(8月12日)在九龍城法院提堂,惟郭因留院而未能應訊。警方另起訴兩名男子涉嫌周日凌晨在紅磡分別管有「煙餅」及自製「丫叉」發射器,案件昨亦提堂。

女被告郭麗芬(28歲)上周六晚被捕後,網上曾瘋傳她任職國泰空姐,後來國泰澄清不屬實,不過據控罪書資料顯示,郭仍向警員報稱自己任職空中服務員。控罪指她於本月10日在尖沙咀彌敦道與加連威老道交界,襲擊一名執行職責的警員。

兩男被控藏爆炸品武器

控方昨指郭麗芬報稱不適,正在伊利沙伯醫院留院,故不能應訊,裁判官暫將其案押後至本月16日再訊以待出院。據了解,郭麗芬當晚涉嫌用鐳射筆射向警員眼睛,令該警員眼睛感痛楚及流眼水,需到醫院接受治療。

另外,控方在另一宗案件起訴兩名男子,當中首被告張漢東(25歲)報稱保安員,被控襲警和管有爆炸品兩罪,他涉嫌本月11日在紅磡港鐵黃埔站A出口內,襲擊一名執行職責的警員;以及被控明知而管有爆炸品即硝酸鉀和糖。不過張昨天仍留院,其案件暫押後至本月16日以待他出院。

次被告姚子浩(22歲)報稱音響技工,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控罪指他同日同地無合理辯解而管有一個自製發射器。姚昨日被押解到法院應訊,暫毋須答辯,辯方指姚有時需要通宵工作,希望不用守宵禁令。最終裁判官批准他以5000元擔保外出,但下令宵禁,亦不得離境。裁判官警告若違反保釋條件,可被撤銷保釋及被加控。

來源:大公報8月13日A11版

責任編輯:東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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