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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頭催淚彈殼 市民直接報警勿撿拾

2019-08-20

【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香港警方由6月初反修例示威至今使用超過1900枚催淚彈,衝突現場經常漏下多枚彈殼。有市民表示,近日將一枚在街頭撿拾到的催淚彈殼交還警方,但被警員指是違法及不適當。有法律界人士表示,市民撿拾催淚彈殼有機會構成《火器及彈藥條例》中無牌藏有槍械或彈藥的風險,建議市民看到催淚彈殼直接報警處理。

市民看到催淚彈殼應直接報警,不要自己撿起彈殼(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資料圖)

市民看到催淚彈殼應直接報警,不要自己撿起彈殼(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資料圖)

有法律界人士表示,市民撿起彈殼,有構成《火器及彈藥條例》中無牌藏有槍械或彈藥的風險,但因為事主隨後主動交還警方,認為沒有意圖收藏相關物品,未有證據構成非法行為。

該法律界人士建議,市民日後應由警方自行處理彈殼,可以直接報警,否則有一定的法律風險,又指警方有責任解釋清楚市民適當處理彈殼的方法,以免市民誤墮刑事陷阱。

(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供稿)

責任編輯:陳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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