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香港警方今日(19日)回覆大公文匯全媒體記者的查詢,稱截至2019年9月15日,警方就修訂逃犯條例而引起的相關公眾活動,共拘捕1459人,涉及包括「非法集結」、「參與暴動」、「非禮」等逾12項罪名。
警方在回覆中表示,被拘捕的人士包括1176男283女,年齡介乎12至83歲。涉及罪名包括「非法集結」、「參與暴動」、「普通襲擊」、「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傷人」、「公眾地方打架」、「非禮」、「刑事毀壞」、「縱火」、「襲警」、「阻礙警務人員執行職務」及「藏有攻擊性武器」等。
警方表示,201名被捕人已經或正在經司法程序處理。當中5人須承擔法律後果(包括2人被定罪及3人須簽保守行為)。被定罪者的罪名包括「刑事毀壞」及「未有在規定下出示身分證明文件」,判罰包括社會服務令及罰款。
(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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