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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蒙面法丨鄭若驊:規例充分考慮人權保障 不損害言論自由

2019-10-13
鄭若驊表示《禁止蒙面規例》對市民權利干擾極為有限。

鄭若驊表示《禁止蒙面規例》對市民權利干擾極為有限。

【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香港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今日(13日) 發表題為「禁止蒙面規例充份考慮人權保障」的網誌,強調訂立《禁止蒙面規例》目的為減少暴力行為,協助警方調查和執法,令社會恢復治安和安寧。保安局局長李家超亦在一個電視節目中表示,《禁止蒙面規例》長遠有助減少犯罪行為,亦能夠協助警方更有效搜集證據。

鄭若驊表示,政府在制訂新規例時,已充份顧及《基本法》及《香港人權法案條例》內的人權保障,包括言論自由、和平集會和私生活的權利。市民仍然可以在不蒙面的情況下,自由參加合法、和平的公眾活動,市民在公眾地方被警務人員要求移除口罩或蒙面物品以核實身分後,可以立即戴回口罩或蒙面物品,所以反蒙面法對市民權利的干擾是極為有限,而且與保障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的合法目的相稱。

對於有外界指政府繞過立法會立法,鄭若驊再次澄清,政府不是繞過立法會進行立法,因為反蒙面法是根據《緊急情況規例條例》所制定,是一項附屬法例,會提交予立法會省覽,議員亦可以通過決議提出修訂。鄭若驊強調,經過了四個月的持續示威和衝突,政府希望透過《禁止蒙面規例》幫助阻止暴力蔓延,讓香港盡快回復正常,希望大家理解並支持政府的工作。

(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供稿 圖:中新社資料圖片)

責任編輯: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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