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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5男女涉毀交通燈 加控無牌管通訊器罪

2019-12-11
修例風波期間,大批交通幹道的交通燈遭毀壞(大公文匯全媒體資料圖)

修例風波期間,大批交通幹道的交通燈遭毀壞(大公文匯全媒體資料圖)

【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8月5日有搞事者發起全港罷工行動,期間荃灣有交通燈被噴漆噴黑,懷疑涉案的4男1女分別被控刑事毀壞及未能在規定下出示身份證明文件,案件今日(11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控方新增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等控罪,令眾被告面對控罪增至共10項,案件押後至明年2月3日,屆時被告將需就控罪答辯,期間被告獲准繼續保釋。

5名被告依次為女子劉佳妮(32歲)、男子陳祖澤(22歲)、黃榮津(26歲)、冼迪(22歲)及羅永恆(22歲)。首3項控罪指劉及陳於今年8月5日,損壞位於楊屋道與聯仁街交界的交通燈綠燈,及分別未能於警員20898及8027指示下出示身份證明文件。

黃、冼及羅,另被控3項刑事毀壞罪,控罪指他們於同日損壞位於大河道與沙咀道交界的3個交通燈錄燈。

(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供稿)

責任編輯:張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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