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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容忍」公務員違法必須說到做到

2020-01-11

【文匯網訊】修例風波演變為黑色暴亂,至今未徹底平息,部分公務員參與其中最為令人側目。儘管害群之馬為數不算多,但足以為特區政府敲響警鐘,嚴明公務員紀律及完善公務員對特區政府及「一國兩制」的效忠制度,不能再無了期地拖下去。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羅智光昨日披露,截至去年底,共有四十一名公務員涉參與非法公眾活動被捕,當中三十一人已被停職處理,餘下個案則在積極跟進之中。羅智光表示將被捕公務員停職是基於公眾利益,又強調違法公務員只佔少數,不應抹殺其他公務員的努力。他重申,政府對公務員違法是零容忍,不會縱容姑息。

在十七萬公務員隊伍中,有四十多人參與違法活動被捕,從比例上看雖然不大,但「一粒老鼠屎,搞壞一鍋粥」,何況「老鼠屎」不止一粒。香港回歸後「五十年不變」,原有公務員全班過渡,公務員政治中立制度也不變。特區政府推動高官問責制,由局長負起政治之責,其中一個目的就是確保公務員政治中立。但無論是上次「佔中」事件還是今次修例風波,都有公務員違背政治中立原則,高調錶達政治立場之餘更參與反政府暴力活動,真是咄咄怪事。

更有甚者,部分公務員參與非法公眾活動,甚至訴諸暴力,被捕的只是其中一部分而已。在法庭判決之前,政府將之停職處理,合情合理合法。眾所周知,公務員守則對公務員效忠政府及基本法有明晰要求,任何人報考加入公務員隊伍之前已對此明瞭。何況修例風波爆發後,政府一再發通知,明確要求公務員不得參與非法集會,否則祭以紀律處分。部分人將政府的三令五申當作耳邊風,明知故犯,如今成為戴罪之身,被停職處理可謂自取其咎,與人無尤。

縱暴政客攻擊停職處分是「有罪推定」,這是基於其「不問是非,只問顏色」的一貫立場。事實上,違法是一回事,違紀是另一回事,公務員是落實「一國兩制」的中流砥柱,身份特別,納稅人對之有更高的要求,無可厚非。如果一個犯罪嫌疑人繼續履行公職,繼續接觸政府機密文件,那才叫無規無矩。

須知公務員為全體市民服務,而社會黃藍撕裂之下,誰會相信有明確政治立場的犯罪嫌疑人會公平對待每一位市民呢?舉個例子,一個詛咒警員「死於非命」的官校老師,不可能公平地對待警員的子女,將他們停職或調離崗位,可謂再正確不過的事。所以說,公務員既要守法,還要合乎道德規範,否則就要受處分,這同司法系統的「有罪推定」是兩回事,豈可混為一談。

黑色暴亂有如一面鏡子,照出香港社會的深層次矛盾,也暴露公務員系統的忠誠危機。平心而論,若非部分公務員暗存異心,不積極「止暴制亂」或陽奉陰違,黑色暴亂不可能拖延這麼長時間。特區政府清理門戶,要做的事情其實還有很多。

責任編輯:Caro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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