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香港警方上月在上水吳屋村搗破一個製作爆炸品的實驗室,事件中一家三口連外傭被捕,男戶主被指藏有烈性炸藥DNT,被控一項管有爆炸品罪。他早前保釋被拒,今日(14日)再到高等法院申請保釋,法官黃崇厚聽罷陳辭後批准保釋,案件押後至4月14日再訊。
29歲被告黃偉然,報稱任職機械技工。他被控於上月16日在上水沙頭角路吳屋村附近製造爆炸品,即俗稱DNT的強力炸藥。
他獲准以60萬元擔保金,以及3名、每人各5萬元人事擔保外出,期間不可離港及須交出所有旅遊證件,每天到警署報到,亦要遵守晚上9時至翌日9時的宵禁令。被告另須在家中大門、倉庫及不超過3個地方安裝閉路電視,必須確保閉路電視為24小時正常運作。被告每日到警署報到時,須將閉路電視錄影片段交予警方。本案或成首案涵蓋電子監控保釋條件之案件。
有辦案警員表示:「我們花費了數月的日夜努力,以發現這個犯罪集團,消除威脅並製定逮捕計劃,逮捕所有核心成員。證據是壓倒性的。」
(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供稿)
責任編輯:張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