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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真|駁「與多數市民對立」的迷思!

2020-04-08

文/馮煒光

近日有前高官兼前大學校長撰文,擔心「一國兩制」如何在「後冠」(AfterCoronavirusAC)走下去?

其中提到「反對派獲多數市民支持」的迷思。該文說:「如何對待一個在民意和選票上佔多數,但在目前體制注定當永遠反對派的廣義泛民陣營?中央若視之為敵,則等於與多數市民對立,造成體制結構性不穩的根本。」

這可能是困擾很多中央及建制學者的問題。以直選選票計,香港確實有批選民為了「拒共」和「拒中」,堅決只投反對派(其實是緃暴派),以至到了今天黑色暴力(黑暴)肆虐了近10個月,緃暴派仍可為即將在立法會過半/「35+」而沾沾自喜。去年11·24更是「海嘯式」地打擊很多紮根地區,真正服務市民的建制派參選人。

但筆者認為政治是要「從理不從眾」!某時某地,可能透過簡單多數的原則,確實有些人及民意代表,不能接受某些觀念。例如今天黃絲堅決拒絕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緃容肆意侮辱國旗,把「港獨」視為「言論自由」一部份等等。但這些「眾」最後會被歷史證明錯了,「理」才是真正站在歷史正確的一邊。

黃絲崇拜美國,我們不妨以1957年的阿肯色州的小石城事件(LittleRockNine)來作例子。

小石城是阿肯色州首府(不錯,就是1980年代由克林頓出任州長的那個州,然而1957年時,克林頓才11歲)。當時的阿肯色州州長奧維爾.福布斯是民選的,這在上述那位前高官眼中,他肯定是正宗的「民意代表」,其意見和政策,理應備受尊重,否則便是「和大多數選民對立」。然而當時這位州長做了甚麼決定呢?質疑美國聯邦法院判決的合法性,拒絕讓黑人學生到清一色的白人學校上課。這種排拒國家最高司法機關的情形,是不是似曾相識?像極香港的黃絲大狀拒絕「人大釋法」?

這位州長不只口頭說說,1957年9月2日還動用州國民警衛隊和警察封鎖學校,阻止黑人學生進入。學校旁邊還有群情洶湧的白人種族主義者在吶喊,還舉著「人種混合是敵基督的行為」(和香港黃絲及宗教人士屢屢拿基督來責難警察,何其相似);其中一位面容慈祥的白人長者還向黑人學生吐口水。這種民眾的「憤怒」是不是也和近日黃絲的「憤怒」很相似?最後9名黑人學生連校門都沒能靠近,就被迫離開了。之後,9名黑人學生多次嘗試進入學校,都被州國民警衛隊的槍支和刺刀擋住了去路。

按上述前高官的理解,連民選州長都不惜出動軍警,誓把黑人學生拒諸門外,這肯定算民意吧。若美國聯邦政府不撫順「民意」,那是否如上述那位前高官所言「與多數市民對立」?

然而當時的美國總統艾森豪威爾怎樣做呢?他沒有如上述那位前高官所言,忌憚與阿肯色州「多數市民對立」,而是為了維護聯邦最高法院尊嚴,毅然出動軍隊護送9位黑人學生上學。而且是很大陣仗的護送﹗

「9月23日,艾森豪威爾向全國發佈公開電視講話,宣佈將派遣101空降師前去小石城。9月24日,1000餘名101空降師士兵乘坐52架飛機抵達小石城,控制了州國民警衛隊。9月25日凌晨,101空降師士兵控制了公立中學。當日9點25分,9名黑人學生乘坐軍用吉普車來到學校,並在全副武裝的美國大兵的保護下,進入到校園。」

以香港的溫和派所言,為了9個人,為了維護中央(美國是聯邦政府)的權威,竟然出動1000餘名空降師控制州國民警衛軍,還要控制學校(這是黃絲最喜歡說的「學術自由」,警察不應進入校園,遑論軍隊),然後用軍車護送9位學生上學,差點要「內戰」,值嗎?偏偏艾森豪威爾總統做了。到今天,還有人會認為艾森豪威爾總統做得不對?還有人認為美國聯邦政府違背了「多數(小石城)市民意願」?

筆者舉這個例子,並不是倡議香港要出動軍隊去壓服黃絲,至少暫時不需要;只是想說明從事政治確實要「從理不從眾」,因為「眾」在不同時期會有不同的想法(今天的小石城市民肯定不會反對黑白人同校),但「理」卻是顛撲不破的(例如維護國家統一,又或像艾林豪威爾般維護中央尊嚴)。更何況香港至少還有近一半選民不認同緃暴派,他們堅決反對侮辱國家,難道中央政府日後在處理港局時,又可以不理會他們?又可以和這批愛國市民「對立」?

(作者為香港特區政府前新聞統籌專員)

(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供稿)

責任編輯:一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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