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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切實解決執行難」目標邁進 吉林省發佈《實施細則》

2020-04-30

【文匯網訊】據《吉林日報》報道,4月29日,記者在吉林省政府新聞辦公室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獲悉,為貫徹落實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有關精神,不斷加強吉林省綜合治理、源頭治理,確保完成「切實解決執行難的工作」目標,吉林省法院牽頭起草《關於落實<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關於加強綜合治理從源頭切實解決執行難問題的意見>的實施細則》。經吉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員會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近期已印發執行。

《實施細則》共22條,分為三個部分。

一是深化綜合治理執行難工作格局。要求各級黨委要統籌各方資源,發揮各部門職能作用,實行綜合治理,健全完善執行難源頭治理長效機制。各級人大和政協要切實發揮法律監督和民主監督職能。各級政府要加大對人民法院執行工作的支持力度。各級黨委政法委要充分發揮組織、推動、統籌、協調職能,推動解決人民法院執行工作中遇到的突出問題。

二是加強和改進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要求各級法院要推進執行信息化建設,提升執行工作智能化水平,加快建成「1+2+N」執行信息化系統。要着力提升執行規範化水平,進一步轉變執行作風。加強執行工作制度建設,建立完善以操作規程為核心的執行行為規範體系。要綜合運用強制執行措施,提高執行工作權威性和公信力。要深入推進執行體制改革,完善「人員分類、事務集約、權責清晰、配合順暢」的執行權運行模式。要切實加強執行隊伍建設,打造革命化、專業化、職業化、正規化的「執行鐵軍」。

三是完善執行聯動機制。要求深入推進人民法院與各聯動部門完善網絡查控系統、失信懲戒系統建設。公檢法機關加大配合力度,解決「送拘難」「打擊拒執難」「查人找物難」。基層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網絡、黨委宣傳部門、新聞出版部門、通信管理局及電信企業、組織人事、紀檢監察機關、保險部門、政府財政等部門和組織進一步加大對人民法院執行工作的支持和協助配合。

責任編輯:Caro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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