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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深大狀:李慧琼有權掌內會「破局」

2020-05-05

【文匯網訊】(香港文匯報記者 鄭治祖)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郭榮鏗主持立法會內務委員會主席選舉,至今近7個月仍未能完成原本15分鐘就可完成的程序,情況前所未見,嚴重影響立法會運作。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昨日表示,已就相關事宜諮詢外聘資深大律師的意見,並指立法會秘書處和外聘資深大律師均認為現任內務委員會主席李慧琼有權力及責任處理內會現時積壓的議程和工作,確保內會不會受主席選舉過度延誤,導致本身的工作及正常運作受到不適當的干擾。外聘資深大律師更指出郭榮鏗在主持選舉時越權,處理多項討論均與選舉無關。

泛暴癱瘓內會運作,梁君彥引述外聘資深大律師的意見指,現任主席李慧琼有權力及責任處理內會現時積壓的議程和工作,確保內會不會受主席選舉過度延誤。 資料圖片

泛暴癱瘓內會運作,梁君彥引述外聘資深大律師的意見指,現任主席李慧琼有權力及責任處理內會現時積壓的議程和工作,確保內會不會受主席選舉過度延誤。 資料圖片

梁君彥昨日早上在立法會會見傳媒時表示,從去年10月至今年初,內會都未能選出主席,令立法會無法履行基本法第七十三條所述的多項職能,特別是審議法案及附屬法例,實在令人感到遺憾。

現任主席可處理積壓事務

他續說,為確保立法會能有效履行憲制責任,必須尋求解決辦法。他於3月底透過秘書處外聘資深大律師余若海及孫靖乾,以尋求法律意見。總括來說,法律意見認為,在新任主席尚未選出前,現任內會主席具有一般權力以處理內會的事務,但行使這些權力受到一定規範,包括現任內會主席是新任主席選舉的候選人,所以無權主持選舉;現任主席亦不應故意拖延新任主席的選舉,令自己可以繼續擔任新會期的主席。

批郭榮鏗主持選舉涉越權

法律意見又指出,在正常的情況下,新會期首項要處理的事務是選舉主席,然後才處理其他事項。資深大律師認為,郭榮鏗在選舉主席時所採用的方法,與主持選舉議員的職能並不相符。郭讓內會委員討論了多項難以看到如何與內會主席選舉相關的事項及議案,包括立法會大樓保安的安排及執行詳情、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管轄的事宜,以及多項無約束力的議案。

梁君彥表示,內會超過6個月仍未能選出主席,其間有過百條附屬法例的審議期已屆滿,內會無法處理。現時已積壓了多達14條法案、20多項附屬法例、委任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的決議案和多份法案委員會的報告須審議。立法會秘書處和外間資深大律師都認為在目前的情況下,現任內會主席李慧琼有責任及權力去處理因選舉主席出現過度延誤而引致的問題,特別是處理重要或急切的事務,以處理內會嚴重積壓的工作。

被問及外界的法律意見,是否與立法會法律意見有違背時,梁君彥解釋,當時法律意見是按正常情況作出,惟逾6個月來的拉布及選舉主持人表現,令他需要尋求外間法律意見,而兩者意見並無分歧。

至於何謂「緊急事務」、李慧琼可如何行使權力等範疇,梁君彥表示,須交由內委會自行決定,相信議員有集體智慧處理。

建制籲現任主席速處理積壓事務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尋求的法律意見指出,現任內務委員會主席李慧琼有權召開會議處理急切或重要事務,全體建制派議員昨日聯署表示,認同外聘法律顧問的分析,認為現任內會主席在新主席未選出前,具有內會主席所有一般權力處理內會事務,並呼籲李慧琼接納外間法律意見,盡快召開會議,處理積壓事務。

建制派籲李慧琼接納法律意見,盡快開會處理積壓事務。 香港文匯報記者 攝

建制派籲李慧琼接納法律意見,盡快開會處理積壓事務。 香港文匯報記者 攝

建制派立法會議員昨日發表聯合聲明,認同梁君彥就內會主席選舉問題所尋求的外間法律意見,認為內會現任主席李慧琼在新主席產生前仍有權力處理內會事務,但同意須小心謹慎行使有關權力。

他們並指出,主持選舉主席的公民黨議員郭榮鏗已用了超過6個月時間,仍未選出主席,其間更處理大量與選舉主席無關程序,例如立法會大樓的保安安排,立法會行管會管轄的事務,以及多項無約束力的議案,「根據外間資深大律師意見,郭議員的行事方式是越權。更重要的是,反對派議員已多次表明要借癱瘓內會,去阻礙國歌法恢復審議,這個情況是立法會從未出現的極端狀況,導致立法會未能履行基本法第七十三條訂明的憲制責任。」

建制派議員認為,用最謹慎的行事方式,此時現任內會主席已有足夠理由行使權力,盡快恢復內會正常運作。

尋法律「外援」非首次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麥美娟指出,立法會並非首次尋求外間法律意見,現有多條法例的審議受到阻塞,希望內會盡快運作,恢復審議條例。

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提到,兩名外聘資深大律師的意見,已清楚講述內委會主席李慧琼,可以行使內會主席權力,認為對方有足夠權力,至於是否召開會議,要由李慧琼自己決定。她又指,泛暴派拉布6個月,並表明要癱瘓內會去阻礙國歌法審議等,現內會主席已有足夠理由行使權力,盡快恢復內會正常運作。

就有人認為這是推翻了立法會秘書處法律顧問之前的意見,即未選主席不能處理其他事務。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張國鈞認為,不能將議事規則解釋成議員有權藉主席選舉令立法會進入「休克」狀態。

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認為,不同法律顧問,可以有不同的意見,當日立法會法律顧問提供意見時,可能未能預測到內會將會被癱瘓,強調法律意見必須符合公共利益和基本法。

周五開會跟進或作裁決

在外聘資深大律師都認為立法會內務委員會現任主席有權開會處理緊急事務,以及建制派呼籲現任主席開會下,現任主席李慧琼昨日表示,本周五將召開兩場會議,早上半小時繼續選舉主席,下午會議則跟進兩名外聘資深大律師的法律意見,以及立法會法律事務部的相關事宜。據悉,一旦當日能作出正面裁決,就會盡快開會處理積壓議程。

上午續開會選主席

李慧琼表示,周五的兩場會議,是按照《議事規則》及《內務守則》所賦權召開。她說,屆時早上會議將繼續內會主席選舉,下午會議則跟進外聘資深大律師的法律意見,屆時會讓委員在會議上討論及發表意見,最後會由她作裁決。

對於泛暴派議員聲稱,梁君彥外聘法律意見是破壞內會既有程序,李慧琼回應時強調,過往內會主席選舉,都是在很短時間、約15分鐘至30分鐘內完成,「大家需要了解實際是誰在破壞傳統。」若本周五早上可以完成選舉,之後的議程會由新主席決定,因此,關鍵仍然是先選出主席。李慧琼還指出,一切都是按《議事規則》及《內務守則》所賦予權力行事,不希望屆時會出現亂局。

責任編輯:陳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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