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香港一60歲男子因違反《若幹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第599C章)(《規例》),5月21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處即時監禁四星期。
據香港特區政府新聞處消息,該名男子早前獲發強制檢疫令,訂明其必須在家中接受強制檢疫14日。在檢疫令尚未屆滿前,他在無合理辯解及未獲獲授權人員許可下,離開其檢疫地點,並在出入境管制站被入境事務處職員截獲。
特區政府衛生署發言人表示,有關判刑可給予社會非常清晰信息,即違反強制檢疫令屬刑事罪行,特區政府對違反檢疫令的人絕不容忍。發言人重申,遵從強制檢疫令對全港同心抗疫至為重要。
根據《規例》,除豁免人士外,所有在到港當日之前的14日期間,曾在內地、澳門及台灣逗留的人士,不分國籍和旅遊文件,必須接受14天的強制檢疫。此外,由3月19日起,所有從中國以外地區抵港的人士同樣須接受14天的強制檢疫。違反強制檢疫令會構成刑事罪行,違例者最高可被罰款25000港元及監禁六個月。
5月18日,香港一名68歲男子和一名48歲女子也因違反強制檢疫令被判處即時監禁最長四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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