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記者 任芳頡、凱雷 北京報道)突如其來的新冠肺炎疫情,讓中國公共衛生體系遭遇「大考」,亦暴露出公共衛生體系諸多短板。兩會期間,多位代表委員對本網記者表示,建議盡快制訂《公共衛生法》,將公共衛生安全(包括生物安全)納入國家安全體系,設立單獨公共衛生安全管理機構,全面提高國家生物安全治理能力。
目前,中國沒有專門的公共衛生法,只有以公共衛生與醫政管理為主的單個法律法規,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不同法律細則之間如何協調具有較大難度。十年前,時任全國人大代表的鍾南山接受本網訪問時亦提出,公共衛生法是一個法治國家的重要標誌,公共衛生法的缺位,造成了國家對基本衛生醫療的投資不足,以致衛生機構開展基本衛生服務的能力受到制約,需要以立法形式來加以保障。全國政協委員姚衛海進一步指出,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於2013年6月29日修訂,不足以涵蓋整個公共衛生的內容,因此,應盡快制定《公共衛生法》。
姚衛海表示,應將公共衛生安全(包括生物安全)納入國家安全體系,系統規劃國家生物安全風險防控和治理體系建設,全面提高國家生物安全治理能力。他建議設立單獨公共衛生安全管理機構,垂直管理。由公共財政保障。賦予其對突發新發的傳染病、生物安全事件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影響公共健康的事件)啟動處置方案權限。
全國人大代表、中國工程院士陳香美亦指出,如何應對新發傳染病的大暴發,尤其是如何從法律角度完善對新發傳染病疫情的防控措施是一個重大而緊迫的任務,應將現有公共衛生領域的法律法規進行梳理,出台專門的國家公共衛生法,系統防範和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
陳香美建議,在公共衛生法中規範新發傳染病、重大自然災害、化學事故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時,衛生行政部門、防疫部門、醫療機構和科研單位的協同機制,保證迅速有效識別、上報並採取應急措施,同時將禁止捕殺、食用野生動物等納入國家公共衛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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