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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國能:人大制定國安法合理 「可以理解」

2020-06-02
李固能認為人大制定國安法合理及可以理解。(點新聞資料圖片)

李固能認為人大制定國安法合理及可以理解。(點新聞資料圖片)

【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終審法院前首席法官李國能今日(2日)在報章撰文表示,對香港能夠在2047年前就《基本法》23條立法沒有絲毫信心,加上考慮到過去數年香港發生的事件,認為全國人大就港區國安法的決定是「可以理解及合理的」。

李國能就法例提出7項建議,包括法例必須不具追溯力、罪行定義必須合理確切、涵蓋範圍必須限制於達到立法目的所必要的程度、調查權力必須受香港法律規管,特別是除非獲得司法授權,處所不得被搜查,電話不得被監聽、檢控決定應依據香港《檢控守則》、審訊應在香港公開公正地進行、被告應被假定無罪,並必須在無合理疑點下定罪。

(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供稿)

責任編輯:一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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