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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勇:港區國安法一定會兼顧兩種法律制度差異

2020-06-08

【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港府今日(8日)舉辦基本法頒布三十周年網上研討會。全國人大常委會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張勇表示,中央反覆權衡,在堅持及完善「一國兩制」下,採用「決定+立法」方式,彌補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問題及風險。他指,既然有關法律要到香港,一定會兼顧內地和香港兩種法律制度的差異,令法律有效在香港落地實施。

張勇說,全國人大此次決定授權全國人大常委會專門就香港維護國家安全制定相關法律,而不是簡單地將有關的全國性法律列入基本法附件三適用到香港,充分體現了中央對香港特區的信任和對兩種制度的尊重。他指出,在下一步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相關法律過程中,將會按照國家憲法和立法法的要求,堅持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同時也會兼顧兩種法律制度的差異,確保有關法律能夠有效維護國家安全,切實保障市民合法權益。

張勇強調,近年來,香港面臨的國家安全風險日益凸顯,「港獨」勢力冒起。但目前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仍是空白,原有法律中有關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至今沒有完成適應化,《刑事罪行條例》中「英女皇陛下」仍然赫然在目。基本法第23條立法也沒有完成,而且立法面臨著很大的困難。在執行機制方面,特區沒有設立專門的維護國家安全機構,中央也沒有派駐專門的維護國家安全機構。在這種情況下,中央不得不考慮儘快建立健全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

(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供稿)

責任編輯:Iv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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