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新華社今日(20日)發布「港區國安法」草案的主要內容。草案指出,香港警務處及律政司將分別專門成立部門,負責執法、檢控及審判。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警務處設立維護國家安全的部門,配備執法力量;特區政府律政司設立專門的國家安全犯罪案件檢控部門,負責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的檢控工作和其他相關法律事務。
相關案件的刑事訴訟程序也由行政長官從裁判官、區域法院法官、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上訴法庭法官以及终審法院法官中,指定若干名法官負責處理。
(大公文匯全媒體新聞中心供稿)
責任編輯:glory
【文匯網訊】新華社今日(20日)發布「港區國安法」草案的主要內容。草案指出,香港警務處及律政司將分別專門成立部門,負責執法、檢控及審判。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警務處設立維護國家安全的部門,配備執法力量;特區政府律政司設立專門的國家安全犯罪案件檢控部門,負責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的檢控工作和其他相關法律事務。
相關案件的刑事訴訟程序也由行政長官從裁判官、區域法院法官、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上訴法庭法官以及终審法院法官中,指定若干名法官負責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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