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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健慈:草案兼顧「一國兩制」差異 彰顯中央最大信任

2020-06-20
傅健慈表示,草案兼顧「一國兩制」差異,彰顯中央對港府最大化程度的信任(資料圖片)

傅健慈表示,草案兼顧「一國兩制」差異,彰顯中央對港府最大化程度的信任(資料圖片)

【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記者李斯哲報道:新華社今日(20日)公布《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草案)》摘要。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副主席傅健慈接受本網記者專訪時表示,草案內容顯示中央兼顧「一國兩制」的特殊差異,展示出國家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最大化程度的信任。

對於草案要求特區政府設立國家安全委員會,由特首任主席,警務處負責執法。傅健慈指出,港府能夠更好地了解香港的具體實際情況和操作體系,相信在國家的信任和強力支持下,能夠有效打擊任何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組織實施恐怖活動等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抵制外來干涉,打擊黑暴,恢復秩序和社會安寧及經濟發展,切實保障香港居民合法權益。

傅健慈指出,從現任或退休的法官中挑選和委任適合的法官,負責審理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案件,突顯行政長官運用「用人唯才、知人善用」的高效原則。此外,法律條文包括香港普通法一直沿用的無罪假設,嫌疑人、被告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依法享有的辯護權和其他訴訟權利、「一罪不可以兩審」等法律原則,與草案不存在衝突,亦充分彰顯法治、民主、人權。

傅健慈還說,中央在港設立維護國家安全公署,是行使監督、指導,協調、支持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職責;收集國家安全情報訊息,依法辦理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這是中央全面管治權的重要體現。有利於支持和加強香港維護國家安全執行工作和司法工作,避免香港出現基本法第18條第4款規定的緊急狀態情況,同時能充分貫徹和具體落實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制度安排,使其法律化、規範化、清晰化。

責任編輯:一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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