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保安局局長李家超今日(24日)在立法會回應議員質詢時表示,過去5年(2015至2019年)有6名警員因干犯毒品罪行被捕,涉及的罪行包括管有危險藥物等。當中3人罪成,分別判18個月感化令、監禁2個月及監禁8個月,2人已被革職,1人正進行紀律處分程序。
李家超重申,個別人員的違紀違法行為,不代表警隊的價值觀,不應因極少的個別個案抹殺了其他盡忠職守的警務人員的付出和努力。他續指,為進一步加強誠信管理,警隊上個月成立「誠信審核行動小組」,由警務處助理處長(服務質素)帶領,將會為入職或可能調任敏感崗位的警務人員,例如反黑及掃毒的小隊,進行自願性驗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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