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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家超:港警新部門成員需通過品格審查

2020-06-14

【文匯網訊】保安局局長李家超今日(14日)在電視節目中表示,警隊新設立部門的成員要通過品格審查,並至少要符合三項準則,包括對香港的忠誠度、遵守保密原則,以及對維護國家安全的看法及理念符合當局的要求。

6月10日,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表示,香港警方將成立新部門,以落實執行港區國安法。資料圖

6月10日,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表示,香港警方將成立新部門,以落實執行港區國安法。資料圖

李家超表示,中央是否應該在香港設立國安機構,應該由中央按需要決定。至於在港執行相關法例的警務人員,需要進行品格審查,包括對香港的忠誠度、遵守保密原則、對維護國家安全的看法及理念符合當局的要求等。他強調,新設機構要對付的對手可能非常聰明,是高手,擅於隱藏行動。

早前李家超曾透露,新部門會由警務處處長鄧炳強領導,有情報蒐集、調查和培訓的職能,預備在法例通過的第一天就投入運作。保安局其後指,警隊計劃就相關執法事宜成立一個專責小組,人員數量按需要設定。

李家超認為,中央有更廣泛的情報收集網絡,以及更高水平的分析能力。他形容中央具備「直升機視野」,而「香港作為一個城市,當我們無法只靠自己收集到的信息時,中央會讓我們了解整個形勢。他同時強調,任何人在香港執法,都要符合一些普通法的原則,包括無罪假定、保持緘默權利、以及有律師代表。

李家超沒有透露警方的新部門會如何與內地有關機構合作,但他補充說,香港警方在執行新法律時,會和現在一樣,與內地警方分享情報。他還以澳門特區於2018年成立的「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為例,表示這一經驗是很好的參考。

責任編輯:Ir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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