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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布國安陷阱 給香港「埋雷」

2020-06-15

【文匯網訊】港區國安法出台在即,有消息透露,國安法的執行機構會類似港英政治部模式,體現獨立、高效和嚴謹,架構與澳門國家安全委員會相似。籌備中的專責隊伍已有基本人手並加強培訓;有警方專家認為應從國家層面協助完善執行機制。

大公報記者接觸多位前政治部成員,這些昔日「特工」表示,政治部95年撤走,不留半點情報資源給特區政府,回歸前「忽然民主」,扶植親美、英政黨,導致境外反華勢力在港一直無王管,釀成今天亂局。「香港是美英間諜天堂,在外人眼中,這的確是個無掩雞籠!」

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振英日前接受路透社訪問表示,英國曾在香港設立政治部,應對國家安全威脅,此機關在1997年回歸前解散。他又說:「新加坡有內部安全局;我們沒有。美國有負責應對國家安全威脅的各種執法機構;我們沒有。因此,為填補香港的國安法律空白,我們需要一個機關,這並不令人意外。」立法會議員梁美芬亦指港英時期的政治部有高度參考價值。

港英時期的政治部(Special Branch),直屬英國安全局「軍情五處」(MI5),在1934年成立,納入警隊編制,由警務處副處長領導。前政治部成員王Sir向《大公報》透露,政治部每日需要撰寫形勢報告直接給港督,且同時報送MI5。王Sir指港督身邊有一組人由MI5派駐香港出任政治顧問,他們才是政治部的主管,透過警務處副處長指揮政治部。

政治部人員根據港英時期的遞解條例及效忠英女王的相關條例(叛國罪等),賦予權力對目標進行情報蒐集、跟蹤、截聽、拘捕、審查、特快檢控判刑甚至遞解出境等,成效顯著。在六十年代,港英政治部規模龐大,高峰期有3000人之多。

削弱回歸後警方職權

王Sir說港英政府在回歸之前七年,即1991年進行政治部改組及部署撤離,1995年政治部正式解散前兩年,所有檔案逐步移交給主責情報分析的「軍情六處」(MI6)帶回英國收藏至今。

港英政府不讓半點情報資源留給特區政府,並廢除遞解條例等相關國安法律。前特區政府中央政策組首席顧問劉兆佳教授指出,回歸前港英政府加入私隱條例、人權法等,目的是削弱回歸後的警方職權。

王Sir亦指回歸後部分保安工作只有殼沒有肉,警方不能對涉及危害國家安全的資金進行截查、竊聽、跟蹤等,「你叫保安科點查,好似以戴耀廷為例,而家無得因佢涉嫌賣國偵查佢拉佢,只可以睇佢犯咩刑事罪行條例;又例如香港民族黨只可以用社團條例打擊,警方維護保安嘅執法力度好有限。」

王Sir續指警隊欠缺國家保安層面支援,難以與各國駐港領事館交換情報,防止境外勢力破壞香港。例如引發今次黑暴的境外勢力,多年來在香港肆虐橫行。王Sir透露,美英西方國家的特工或相關組織在港無拘無束,過去的政治部與美英是「合作夥伴」關係:「無掩雞籠意思係一直無關注美英喺香港嘅勢力,而親台組織喺回歸後因為無國安法律依據,監控也幾乎廢咗。」

李家超:已安排基本人手

港區國安法出台在即,據悉功能如政治部的專責部門已在籌備。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日前透露,必須部署人手,使專責執法人員可在港區國安法頒布後履行工作。李家超接受《大公報》電話查詢時補充,新專責部門會挑選質素高,尤以有分析力、思考力強的紀律部隊人員加入,他強調新部門人員由特區政府培訓,會與國家有關機構交流,並參考聯合國、內地反恐單位等,進行培訓。李局長透露現已安排了基本人手。

警務處處長鄧炳強指出,新部門會從情報、蒐集證據、調查及訓練人員方向運作。警方專家估計新部門會與政治部類似,但未必會叫「政治部」這個名,而且可能有個國安委之類的協調機構。根據人大決定,可能有中央機構統籌。但一切有待港區國安法條文出台後,才知分曉。

責任編輯:gl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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