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28日下午,港大校務委員會召開會議表決是否解僱戴耀廷,據悉,委員會以18:2大比數表決通過解僱戴耀廷。
香港大學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去年因非法「佔中」案被判囚16個月,其後獲准保釋並等候上訴,校方事後成立「探討充分解僱理由委員會」,處理其教席問題。港大校務委員會28日下午召開會議,據悉,委員會以18:2大比數表決通過解僱戴耀廷。港大教務委員會本月上旬曾開會,認為戴耀廷因非法「佔中」案被判入獄屬「行為不當」,但未構成充分的解僱理由。
港大早前表示,教務委員會考慮「探討充分解僱理由委員會」提交的報告後,再確認個案是否符合「好的因由」,以及往後應該如何處理,向校務委員會提供意見,並由校務委員會作最終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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