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壹傳媒黎智英涉嫌於2017年6月刑事恐嚇東方報業集團男記者一案,今早(21日)在西九龍法院續審。記者X已經完成作供,控方接着傳召為X診治的精神科醫生作供,醫生指事主案發後出現抑鬱心境,有適應障礙的病徵,須服用藥物治療其抑鬱失眠病況。
醫生供稱,X於2017年6月8日首次求醫,指自己自從案發後出現情緒問題,包括感到抑鬱、恐懼,出現失眠,難以集中精神,這均符合抑鬱心境適應障礙的病徵。他於是為X開出5種藥物,包括抗抑鬱藥及安眠藥。至同年7月7日及8月24日,事主先後覆診,雖然其病況有所紓緩,但他仍感到懼怕,並不斷回想起關於案發當日的事情,於是繼續給X開處方藥物。
醫生指出一般會根據3個基礎,去判斷病人是否說真話,包括一致性、病徵的性質及病人說話時的神態舉止。而根據X在診症期間的表現,醫生認為沒有理由指他在說謊。醫生亦不同意抑鬱心境適應障礙只是一種輕微的病,更指這個病很多時候或會導致病人自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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