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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匯專訊】山東省濰坊監獄原監獄長邵宗水因犯受賄罪,2006年12月,被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3年。
據新華網報道,1998年下半年至2004年12月,邵宗水利用職務之便,在材料供應、撥付貨款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單獨或夥同他人索取和收受賄賂共計人民幣286.3萬元。2006年12月,邵宗水被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3年。
據山東省治理商業賄賂領導小組介紹,從2005年以來,山東加大了查辦商業賄賂案件力度,邵宗水在這期間被查處。自2005年8月至2006年12月,山東共查辦涉及國家公務員的商業賄賂案件162件,141人受到處理,其中縣處級以上幹部1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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