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按照衛生部發佈的2007年版《化妝品生產企業衛生規範》要求,明天起化妝品標籤說明書實施標注中文成分說明,補水因子、活膚成分等模糊的名詞都將出局。
據新聞晨報報道,新版《化妝品生產企業衛生規範》強化了化妝品生產企業作為化妝品衛生安全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對各類化妝品生產企業提出了更加明確具體的要求。如不少進口名牌化妝品包裝上的成分標注都是英文,只用一張很小的貼紙標注很簡單的中文說明粘在包裝上。而化妝品標籤說明書上,原成分標注補水因子、活膚成分等的說法讓人一頭霧水,模糊不清,很多女性容易受誤導。
新版《化妝品生產企業衛生規範》為衛生行政部門對化妝品企業的衛生許可和日常衛生監督工作提供了具有針對性的法規依據。新規範實施後,化妝品原料成分必須用標準中文名稱標注。生產企業在化妝品標籤說明書上進行化妝品全成分標示時,凡《目錄》中已有的成分,須使用《目錄》中規定的標準中文名稱。以往不少產品靠補水因子、活膚成分等讓人暈乎的新名詞、新概念才賣得出去的現象將受到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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