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匯專訊】在因為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後,江西人周文逵為了逃脫一死,坦承之前所報的是假名,以及曾在1997年還殺過一人。法院承認,他的舉動屬於自首,由死刑改判死緩。 兇犯被判死刑後突然承認用假名
34歲的周文逵是江西人,2003年10月28日凌晨1點多,在廣州市白雲區京溪街容發停車場北區3、4號倉庫門前,周文逵因張某佔用了其僱主的停車位卸貨而與張某吵了起來。周文逵捅了張某一刀,張某受傷後跑離了現場,周文逵持刀追趕。當張某摔倒在地時,周文逵又持刀連捅張某數刀,致其死亡,經法醫鑒定,張某當場死亡,而周文逵也當場被抓獲。
就擒後,周文逵一直報的是他表哥的名字陳建華,2004年3月16日,檢察機關以故意殺人罪提起公訴,5月21日,法院以陳建華的名義判處他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假名揭發陳年兇案兇犯原來是個累犯
接到死刑判決書後,周文逵突然報出了他的真名,稱陳建華是他表哥的名字,因為其在1997年曾參與殺過一人,怕法院查出後對他從重處罰。他自己交代,其之所以這樣做,是因為他自知已經被判了死刑,不管怎麼樣也要試一下運氣,便向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為了表現自己的誠實態度,他主動交代了此前的罪行,希望法院能夠念他自首而從輕發落,免除死刑。
據他交代,1997年底,他和同夥黃某到河南平頂山市姚孟電廠東側市場街一個遊戲機室偷遊戲機板,被睡在室內的老伯發現。黃某持刀衝上前,叫老伯不要喊,但老伯不聽,大聲喊救命。兩人在老伯身上捅了幾刀後返回遊戲室,繼續拆電子遊戲板。總共拆了十幾塊,在賣了80元錢後,和黃某將這筆錢平分。
累犯自爆前科屬自首判死緩
接到上訴後,廣東省高院經審理認為,原審事情不清,證據不足,撤消原來的判決,發回廣州市中院重新審判。廣州市中院日前審理認為,周文逵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為已經構成故意殺人罪;還夥同他人在實施盜竊中使用暴力致一人死亡,行為已經構成搶劫罪,依法應該數罪並罰。
雖然周文逵如實供述司法機關還沒有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是自首。但是,他同時又構成累犯,依法應對其故意殺人罪從重處罰。法院於日前仍然判處他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