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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匯專訊】患有精神病的父親酒精中毒死亡,年僅10歲的女兒童童卻將母親李某告上法庭,理由是:母親未盡監護責任導致父親死亡。並以此向母親索賠3萬元,其中精神損害賠償2萬元,撫養費損失1萬元。
昨日記者從瀋陽市和平區人民法院瞭解到,法院目前已對這起「親情官司」作出一審判決。
法院認為童童母親李某作為童童父親的監護人未盡監護責任,童童母親李某一次性給付童童、童童爺爺和童童奶奶死亡賠償金(屬精神撫慰金性質)各2000元,共6000元。
今年只有10歲的童童曾有一個幸福的家庭,但父親卻有多年的酗酒史,嗜酒如命,頓頓離不開酒,到後來出現酒後精神異常。經檢查,童童的父親被確診為「酒精中毒精神狂想症」,系智力三級殘疾,屬於精神類疾病的一種。
由於夫妻關係惡化,經常分居,童童的父親很多時候都是住到童童的爺爺奶奶家,在爺爺奶奶照顧下,經多方求醫,童童父親嗜酒的情況有所好轉。
2005年1月1日,童童父親回到自己家中,並向妻子提出喝酒的要求,而這時童童母親李某並未加勸阻,反而陪丈夫共進晚餐。喝多後童童父親就睡了過去,然而這一覺就再也沒有醒來。
經瀋陽市公安局法醫鑒定結論為「童童父親系因酒精中毒而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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