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據現代快報報道,江蘇新沂農村農婦黃招娣說她只想生個兒子,既然丈夫不能生,那怎麼也得請別人來「幫一下」,而且她的邏輯是:「幫」人必須「幫」到底。在這個思維方式下,江蘇新沂農村發生了一起看上去有些荒誕的借夫生子事件。
可現實卻在捉弄人。1998年,黃招娣生了個女兒;1999年又生了個女兒;第三年還是個女兒。由於家境貧窮,二女兒被送人了,三女兒不幸夭折,到了2001年只剩下大女兒小靜。眼看著自己也到了要娶媳婦成家的年紀,余海青提出要結束這段不正常的關係,但是遭到了黃招娣的堅決反對。黃說,雖然連生三個女兒,但是她沒有嫌棄,下一胎一定能生兒子,「再說我們協議上說是得生兒子才行」。
黃招娣的要求引起了余海青家人的憤怒。他們強行將余海青帶走,讓余成了家。兩家人就此結下了樑子。
很快,黃招娣以女兒小靜的名義,將余海青告上了法院,起訴要求他這個生父支付撫養費。根據法律規定,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小靜是黃招娣與余海青的非婚生子女,現在由母親撫養,余海青依法應當支付撫養費。新沂市法院支持了原告的要求,判決余海青支付撫養費。2003年,因生活水平的提高,黃又起訴追加撫養費,法院依法支持了她的訴訟請求。
過去只圖個「瀟灑」,沒想到如今卻要給「別人的」女兒付撫養費,余海青覺得很窩囊,對於法院的判決也很牴觸,以至於每次付錢都需要法院動用強制執行程序。
去年9月,兩家人的恩怨繼續升級。余海青一紙訴狀將黃招娣也告上了法院,他要求獲得小靜的撫養權。他在訴狀中稱:黃招娣家很窮,他們夫妻兩個人生活都困難,怎麼能帶好小孩?我要求將小孩判給我來養。
出人意料的是,到了法庭上吵起來後,兩人原來各有各的「算盤」。余海青說:「我既然是孩子生父,我要過來還不行嗎?讓我給你錢,我在我老婆面前怎麼抬得起頭呀?」黃招娣同樣語出驚人:「我可以不要你的撫養費,但是你得跟我生個兒子,只要我能生兒子,我就不再找你麻煩!」
法院審理後認為,小靜從出生後一直由母親撫養,若改變其生活環境對孩子的成長明顯不利。同時,余海青也一直沒有盡到一個做父親的義務。因此,法院依法駁回了原告的訴訟請求。
法院的判決並不能降低兩家的敵對程度。沒多久雙方又發生了打鬥,並以人身損害事由鬧上了法院。「兩家在我們法院打過五六次官司了。」一位法官昨天說,「每次讓生父掏撫養費,都要法院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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