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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中國、朝鮮、美國、韓國、日本和俄羅斯參加的朝核問題第六輪六方會談19日在北京開幕。歷輪六方會談情況簡要回顧如下:
2003年8月27日-29日,朝核問題第一輪六方會談在北京舉行,開啟了六方會談進程。
2004年2月25日-28日,第二輪六方會談在北京舉行。會後發表了《主席聲明》,確立朝鮮半島無核化目標,表達了通過對話和平解決核問題,維護朝鮮半島和本地區和平與穩定的共同願望。
2004年6月23日-26日,第三輪六方會談在北京舉行。各方都提出了解決朝核問題的方案和設想。會後發表了第二份《主席聲明》,明確以「口頭對口頭、行動對行動」的原則,尋求朝核問題的和平解決。各方通過了工作組概念文件。
第四輪六方會談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會議於2005年7月26日-8月7日在北京舉行;第二階段會議於2005年9月13日-19日在北京舉行。各方經過艱苦漫長的談判,通過了六方會談進程啟動以來的首份共同聲明。朝方承諾,放棄一切核武器及現有核計劃,早日重返《不擴散核武器條約》,並回到國際原子能機構保障監督;美方確認,美國在朝鮮半島沒有核武器,無意以核武器或常規武器攻擊或入侵朝鮮。
朝方聲明擁有和平利用核能的權利,其他各方對此表示尊重。此外,共同聲明還就朝美、朝日關係正常化,對朝經濟合作和能源援助,以及建立朝鮮半島永久和平機制問題做出了承諾。
第五輪六方會談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會議於2005年11月9日-11日在北京舉行。各方在第三份《主席聲明》中重申,將根據「承諾對承諾、行動對行動」原則全面履行共同聲明,早日可核查地實現朝鮮半島無核化目標,維護朝鮮半島及東北亞地區的持久和平與穩定。
在停頓13個月後,第二階段會議於2006年12月18日-22日在北京舉行。會後發表第四份《主席聲明》,以「兩個重申」向外界傳達了六方在本階段會談中取得的共識:重申通過對話和平實現朝鮮半島無核化是各方的共同目標和意志;重申認真履行9·19共同聲明,根據「行動對行動」原則,盡快採取協調一致步驟,分階段落實共同聲明。
第三階段會議於2007年2月8日-13日在北京舉行。會議通過了共同文件《落實共同聲明起步行動》,六方同意根據「行動對行動」原則,採取協調一致步驟,分階段落實共同聲明。六方同意在起步階段平行採取一系列行動,其中包括以最終廢棄為目標,朝方關閉並封存寧邊核設施,包括後處理設施;朝方邀請國際原子能機構人員重返朝鮮並進行國際原子能機構和朝方同意的一切必要的監督和驗證;各方同意在起步階段向朝方提供緊急能源援助等。為此,六方同意設立並啟動5個工作組,討論制定各自領域落實共同聲明的具體方案。
3月15日至18日,經濟和能源合作、東北亞和平與安全機制、朝鮮半島無核化3個工作組先後在北京舉行了首次會議。朝美、朝日關係正常化兩個工作組已分別在紐約和河內舉行了首次會議。
2007年3月19日,第六輪六方會談如期在北京開幕。本次會談計劃開3天,有3個議題:聽取各工作組報告工作進展;討論落實起步行動的具體步驟;就下一階段各方準備或應採取的行動進行初步探討。(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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