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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匯專訊】據新華網報道,因為做了錯事遭到老師訓斥而心生不滿,內蒙古自治區扎蘭屯市嶺東中學學生高某便持刀刺殺老師,致老師當場死亡。內蒙古呼倫貝爾市中級人民法院19日以犯故意殺人罪,一審判處高某有期徒刑15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
據呼倫貝爾市中級人民法院有關負責人徐慶禮介紹,現年17歲的高某繫在校高中生,因做錯事被老師唐俊傑在班裡批評而產生報復行兇念頭。2006年5月17日22時45分,高某攜帶卡簧刀來到扎蘭屯市嶺東高級中學體育館附近等老師下班,23時50分,唐俊傑從學校辦公室出來途經體育館回家時,高某上前朝唐俊傑後背部刺了一刀。行刺後高某就往家跑,被施工工地的磚頭等物絆倒。此時,唐俊傑拔出後背的刀追趕高某,被倒在地上的高某絆倒,二人廝打在一起。高某將唐手中的刀搶下,並朝唐的頭、頸、胸部連刺數刀後逃離現場。唐俊傑因右頸外動脈、左心房前壁及左側大腦被刺傷,導致失血性休克、嚴重顱腦損傷而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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