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去年發生導致多人死亡的「齊二藥」假藥案遠沒有結束。本周,10名廣東齊二藥受害者計劃向法院提起訴訟,而索賠總額高達上千萬元。這也是齊二藥受害人首次集體起訴案。
欲與欣弗律師組訴訟聯盟
「這次集體起訴的10名齊二藥受害人均來自廣東,其中有部分受害人因服用齊二藥假藥已經死亡,這次10名受害人要向齊二藥假藥的有關賠償主體索賠共數千萬元。」昨日,這起齊二藥集體訴訟案的代理律師陳北元向記者透露。
據介紹,此次索賠金額較高的原因是由於個別受害人受齊二藥假藥的傷害,做了腎移植手術,所以後續治療費用非常昂貴,幾乎每個月都要近10萬元的醫藥費,至今已花費170多萬元,急需賠償金才能維持生命。
另外,記者還瞭解到,接下來,包括青海、江蘇、廣東等城市的「欣弗」、「齊二藥」律師將建立大型訴訟聯盟,欲共同研究此類藥害事件的訴訟問題。「建立聯盟一方面是為了人多力量大,而更重要的是要共同解決訴訟中的問題。」一位律師告訴記者。
比如,在藥害事件的訴訟中,受害人都面臨一個比較大的問題,就是企業在賠償前,均要求通過司法鑒定來確認其所受損害是否與齊二藥假藥存在因果關係,但選擇何種司法鑒定機構一直是很棘手的問題,所以通過建立大型訴訟聯盟,律師們可以一起對這一問題進行探討。
要促成企業懲罰性賠償機制
「現在,不管是齊二藥還是欣弗等藥害事件,受害人都是最苦的,偏偏目前我國對於假藥的訴訟還沒有一套完整的機制,我們希望通過我們的努力,不僅讓受害人得到應有的賠償,更是希望建立一套對違法造假企業的懲罰性賠償機制。」陳北元律師表示。
陳北元給記者舉例說明,現在,我國對假藥的賠償金額過少,所以部分受害者就選擇不起訴,這樣從某種程度上說等同於對違法者的放縱。而如果實施了企業懲罰性賠償機制,就是要加大對違法造假企業的賠償金額,從而保證消費者的利益也是對其他企業的警示。
事實上,很多業內專家都認為,無論是「欣弗」還是「齊二藥」事件發生以後,輿論普遍指出要加強監管,但是在幾起藥害事件中,生產企業存在法治意識的淡漠以及社會責任感的嚴重缺失卻不是可以監管的,而且面對全國幾千家藥品生產企業,無論怎樣加強監管都不可能做到萬無一失。所以在呼籲相關政府部門加強監管的同時,更應該考慮如何完善法律機制,給違法者應有的懲罰。
事件回放
2006年5月17日,衛生部發出緊急通知,要求立即停止使用齊齊哈爾第二製藥有限公司和江蘇省泰興化工總廠相關產品。經查,齊二藥有限公司生產的「亮菌甲素注射液」存在嚴重質量問題。9月「齊二藥」假藥案涉案嫌疑人之一王桂平被江蘇省泰興市警方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王桂平承認分別兩次以共1.2噸甘醇假冒藥用丙二醇銷售給齊二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