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深圳「1•21」縱火案犯罪嫌疑人謝某等3人近日被深圳市寶安區檢察院批准逮捕。1月21日,深圳市寶安區億興模杯設備廠發生特大火災,7名工人當場被燒死,2人被燒傷。
據新華網報道,犯罪嫌疑人謝某於2006年底進入寶安區公明街道的億興模杯設備廠務工,謝某進廠不足一個月,因不能承受工作壓力,向廠方提出辭工請求,卻因工資結算問題與廠方發生糾紛,謝某由此萌生了報復廠方的念頭。今年1月21日早上8時許,謝某從宿舍中取出一瓶酒精,並攜帶火機、竹竿等工具進入工廠一樓樓梯轉角處,將酒精倒在地上,用火機點燃,火勢迅速蔓延至全廠,導致該廠正在上班的7名工人當場被燒死,2人被燒傷。
案發當晚,唐某甲得知表弟謝某縱火後,交給其10元錢,讓他馬上逃。兩天後,公安機關向謝某另一表哥唐某乙瞭解案情時,唐某乙明知火災原因,卻謊稱謝某在案發當天早上一直在屋內睡覺,提供了虛假證言,誤導了公安機關的偵查工作。
深圳市寶安區檢察院近日以縱火罪將謝某逮捕,同時分別以窩藏罪和包庇罪將唐某甲和唐某乙逮捕。目前,深圳「1•21」特大火災縱火案已進入法院審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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