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公安部新聞發言人武和平27日說,我國司法機關在查辦貪污、賄賂、挪用公款等的職務犯罪中,對從1998年至今的300多名攜款潛逃境外的職務犯罪嫌疑人採取了多方面措施,加強了追逃和追贓力度,「三十六計走為上」的企圖將受到法律的嚴懲和遏制。
武和平說,我國公安機關主要靠國際間的警務合作加強對外逃人員的緝捕工作,2006年,從11個國家和我國的香港、澳門地區遞解回來犯罪嫌疑人37人,為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打擊跨國犯罪發揮了作用。
武和平介紹,我國司法機關對職務犯罪嫌疑人潛逃境外展開專題研究,從中發現規律,制定政策,以加強境外追逃、追贓工作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同時建立起境外追逃、追贓的長效機制。充分利用國際公約、國際組織確定的國際合作機制,開展境外追逃工作,加快國際刑事司法協助的步伐,推進和有關國家的司法、刑事司法協助。特別是在個案的合作方面,逐步建立起和外國相關職能部門的直接聯繫渠道,保證渠道暢通,建立了緝捕犯罪嫌疑人、追繳贓款、調查取證的協作機制,開展了全方位的執法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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