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匯專訊】針對當前利用網絡進行非法集資新型犯罪多發的情況,近日,公安部發出提示,揭露不法分子利用網絡進行非法集資和詐騙犯罪的手法,並呼籲廣大人民群眾提高防範意識,避免上當受騙。
提示中說,近期,互聯網上出現大量投資基金、公司網站,以高額回報為誘餌,招募社會公眾進行投資。此類行為,大多涉嫌非法集資、傳銷、銷售未上市公司股票等經濟犯罪,給眾多投資者造成巨大經濟損失。此類活動的基本流程是:在互聯網上設立公司網站;在網站上宣稱公司從事高收益投資項目,投資者只需投入一定資金即可獲得高額回報;社會公眾向公司指定賬戶投入資金成為投資者;投資者個人賬戶收到回報;返回本金或出售完股權後投資週期結束。
此類公司或者基金提供的投資方式主要有三種:一是以私募基金等名義募集資金,投資者將資金委託給公司經營並收取紅利;二是以購買產品和發展會員為名義,投資者通過發展「下線」獲利;三是投資者購買其推銷的未上市公司股票,待境外上市後出售獲利。
總體上看,此類活動主要呈現以下兩個特點:一是投資極具誘惑性。從事此類網絡集資、傳銷的公司,往往聲稱自己為國際知名跨國公司或其分支機構,同時,宣稱其經營項目為能源開發、黃金期貨、外匯交易等高收益高風險項目,且公司擁有專業投資團隊可有效降低風險。此類活動一般投資金額小,往往以100美元為一個投資單位甚至更少,最高也不過5000美元左右;回報高,回報率一般在每日1%-3%不等,年回報率可達到200%-500%,有的甚至高達1000%,而發展下線與出售股票收益則可能更高;週期短,按天返利的機制,可以使投資者在幾十天內便可收回投資。二是具有網絡虛擬性。在網絡集資、傳銷的經營過程中,其公司就是一個網站,而且服務器一般設在境外;公司的廣告宣傳完全在互聯網上進行,資金往來依靠電子轉賬和網上支付。整個操作流程實現了全網絡化。此外,投資者的收益並不直接轉到其銀行賬戶中,而只是顯示在其網站上,投資者只能登陸公司網站才能進行查詢。如果投資者需要提取現金,需要提交申請,公司會在24或48小時內,通過網上銀行或第三方網上支付系統將錢支付給投資者。
提示中強調:
一、超高利潤率違反商業規律,盲目投資可能遭受重大經濟損失,請廣大公眾謹慎識別、理性投資。
由於這類集資、傳銷活動的宣傳極具誘惑性,在目前銀行利率較低,其他投資渠道不夠暢通的情況下,很容易受到投資者的青睞和追捧。加之互聯網的便利性、廣泛性和跨地域性,且我國上網人數眾多,使得網絡集資活動發展迅速,流動性強、涉及人員多、涉及金額大、涉及地域廣。但據瞭解,國內正規渠道的理財產品沒有如此高的投資回報率。此外,投資利潤越高的產品,其相應的風險也越高。而像這些公司所宣稱的回報率如此之高,風險還幾乎為零,顯然違反了最基本的商業規律。而網絡的虛擬性更加劇了風險。此類網絡集資、傳銷的經營過程中的全網絡化,使經營者隱藏很深,一旦公司出現問題,他們可以輕易地攜款潛逃。從網上反映的情況看,一些公司在運營3-5個月後,網站便無法登錄。請廣大公眾謹慎識別,理性投資,避免上當。
二、利用網絡非法集資可能涉嫌經濟犯罪,一旦查實,將依法嚴懲,切勿以身試法。
按照我國《商業銀行法》、《證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規,未經有關部門批准,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按照《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條,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在網站上私自進行資金募集,並向投資者承諾高額回報的行為,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如果行為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欺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按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條、第二百條、第二百八十七條,構成集資詐騙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數額特別巨大並且給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有些網絡投資公司在吸引資金過程中鼓勵投資者發展更多下線來獲得「介紹獎金」、「對等獎金」等獎勵,而其組織層級也與傳銷中的「五級三階」制度類似,此類行為符合《禁止傳銷條例》中關於傳銷的界定,按照有關規定,情節嚴重的,構成非法經營罪。另外,有些網絡投資公司利用互聯網向投資者推銷未上市公司股票、散佈證券發行的虛假信息,屬於非法經營證券業務活動,按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情節嚴重的,構成非法經營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目前,公安機關正在對此類犯罪活動進行重點打擊,歡迎廣大群眾及時向當地公安機關舉報犯罪線索。公安部經濟犯罪舉報中心電話:010-66266833,舉報傳真:010-662668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