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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匯專訊】2005年和2006年,福建省人均醫藥費用連續兩年實現零增長。今年,福建省將繼續採取措施控制醫藥費用增長,要求各醫療機構人均醫藥費用的增長幅度不高於當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長幅度。
據人民日報報道,2005年前的近8年,福建人均門診和住院費用平均每年增長13%和11%。為了抑制過快增長的醫藥費用,2005年,福建省對縣及縣以上各類公立醫療機構採取分級核定的管理辦法,對每門診人次收費水平、出院者平均醫藥費用、合理用藥抽查合格率等5項指標進行嚴格控制。省衛生廳規定,醫療機構藥品採購支出中,80%以上的品種需納入集中招標採購,耗材實行全省統一集中招標採購。
福建省衛生廳因此建立健全了工作責任追究制度,把控制醫藥費用的各項指標納入醫療機構管理評價體系,沒有完成年度醫藥費用控制指標的醫療機構,衛生行政部門對其進行通報批評。各級衛生行政部門在年終核查中,對超過控制指標的醫療機構,按其超控數額核定上繳額,上繳費用將統籌用於公共衛生、人才培養等方面。
2006年以來,福建省還先後出台了醫學檢驗、醫學影像檢查互認制度,成立了腫瘤放療、超聲醫學等12個省級醫療質量控制中心,建立了各級行政部門醫藥費用公示制度等,多策並舉控制醫藥費用的增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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