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據北京市海澱區政府網站消息,根據周良洛同志的請求,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二十七條的規定,2007年4月24日海澱區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決定:接受周良洛辭去海澱區人民政府區長職務的請求,並報海澱區人民代表大會備案。同時決定:林撫生為海澱區人民政府代理區長,並報海澱區人民代表大會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