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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匯專訊】境外投資者參與購買上海經營性土地的限制近日進一步鬆動:剛剛公佈的2007年上海市一號國有土地使用權掛牌出讓公告不僅不再要求境外購買人必須在內地註冊公司,而且競買保證金也可以直接用外幣支付。
公告稱,「境外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均有資格參與競買。而2006年的一號公告則要求參加競買的境外投資者必須「領有一年期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和營業執照」。
根據公告,5月10日,分佈在上海寶山、南匯、楊浦、閔行等10個區的45幅國有土地使用權掛牌出讓文件,已經開始向包括外資在內的有意競買者發放。業內人士認為,這意味著關閉了近一年的外資在上海買地的大門再次打開。
2006年7月中國建設部、外匯管理局等六部委出台限制外資炒作境內房地產的政策出台。上海市對於外資買地正是在這一背景下出台。
根據六部委聯合發佈的《關於規範房地產市場外資准入和管理的意見》,對外商投資境內房地產市場的准入、外商投資企業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和境外機構及個人購房管理予以規定。
上海市房地局隨即在2006年土地出讓一號公告中明確要求「遵循商業存在原則」,這意味著外資要想買地,必須事前註冊公司,並且至少有相當於投資額一半的註冊資金到位。外資直接投資買地的大門幾乎隨之關閉,上述一號公告的地塊全部由內地房地產企業競得。儘管外資競買者須註冊公司的要求在此後公佈的二號公告中取消,但競買者繳納的保證金仍須支付人民幣。多數在中國境內沒有足夠人民幣流動資金的境外房地產公司,仍然只能通過在內地的子公司、或與本土公司合作拿地,保證金基本上由內地公司支付。
日前公佈2007年上海市一號國有土地使用權掛牌出讓公告則將這一要求也一併取消,境外資金競買土地的保證金,可以用美元、日元、歐元等四種非人民幣幣種支付。至此,對於境外資本買地的限制已經基本消除。業內人士表示,雖然對於買地資格限制放開,但並不意味著上海房地產市場對於外資投資控制的放鬆。實際上,即使境外公司能夠成功競得土地,其資金支付以及項目公司註冊還是需要經過國家外匯管理局等機構的審批。
分析認為,上海「鬆綁」外資買地限制的原因之一是外資直接投資房地產業呈現出大幅下降的趨勢。
據上海市外國投資工作委員會統計,今年1至4月,上海房地產業吸收6.9億美元的合同外資,比去年同期下降了4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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