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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5月20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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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清狀告娛記終審判決


http://news.wenweipo.com   [2007-05-20]

【文匯專訊】記者近日獲悉:備受關注的原央視著名主持人文清,起訴重慶一媒體名譽權官司一案,經北京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審理,5月15日,以嚴重損害文清名譽權為由,終審判決重慶某媒體公開向文清賠禮道歉,並賠償文清精神撫慰金10萬元、交通費損失6640元、公證費4080元。據悉,文清這次獲賠精神撫慰金10萬元,創下了目前中國明星向娛記索賠的最高紀錄。

 據瞭解,該官司源於去年,該媒體的一位記者,從網上的帖子上看見一條文清開車「小掛蹭」的新聞線索,因缺乏經驗,來不及向當事人求證。便很著急地在第二天的「文娛版」,刊登了一篇《車禍後不接電話也不賠償,央視主持人文清拽什麼》的文章。文章配有文清面帶笑容的肖像圖片,在該圖片下有文字「不知道出了這事後,文清還笑不笑得出來」。文章內容中有「文清開車撞人後拒不賠償」和「文清:拒絕回答此事」的分標題。文章刊登後,許多媒體予以轉載,一些網站為追求點率,未經該媒體同意,將此稿內容擅自加以編纂,加深了文清與重慶某媒體的矛盾。

 文清在某網站看見後聲稱,重慶某媒體是嚴重失實的報道,致使觀眾對她產生極大誤解和反感,使其名譽和聲望受損,社會評價降低,給她帶來了巨大的社會壓力和精神痛苦。一怒之下,文清將重慶某媒體告上了北京海澱區人民法院。2006年12月7日,經審理,海澱區人民法院判文清「名譽權官司」勝訴,重慶某媒體敗訴並判賠精神撫慰金10萬元。

 今年1月,重慶某媒體對判決不服,上訴至北京市第一中院。12月15日,經審理,北京市第一中院作出維持原判,終審判決重慶某媒體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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