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據新華網深圳6月3日報道,凡受到證監會公開批評、深交所公開譴責以及信息披露質量較差的上市公司,今後都要向社會公眾投資者公開致歉,並就違規原因、違規事項對上市公司的影響、後續整改措施等作出公開說明。
深交所3日發佈的《關於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實行公開致歉並試行彈性保薦制度的通知》,明確提出了上述要求。深交所有關負責人表示,此舉旨在進一步促進中小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水平,加強對違規公司的監管,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按照深交所的要求,違規上市公司的公開道歉可採取網絡或現場會等方式,與投資者溝通時間不得少於2小時,其中接受投資者質詢時間不得少於1小時;違規上市公司的董事長、受到處分的董事、監事、高管或者實際控制人等相關當事人、獨立董事、董事會秘書以及保薦代表人都應參加致歉活動。
致歉活動中,應向投資者如實介紹違規事項對上市公司當期及以前年度的影響、預計對上市公司的持續影響以及後續整改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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