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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匯專訊】據新華網北京8月2日報道,中央紀委副書記、秘書長干以勝2日在國務院新聞辦公室新聞發佈會上說,巡視是自上而下進行的經常性的監督,具有多方面的特點和優勢。
首先,巡視工作重點是對下級黨政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特別是主要負責人進行監督,目標明確、針對性強,抓住了關鍵;另外,巡視制度作為《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所確定的一項重要制度,具有規範性和約束力,任何黨的組織和黨員都要嚴格遵守,無一例外。
同時,巡視工作時間集中,方式靈活,能夠廣泛地接觸幹部和群眾,能夠更加全面深入地瞭解有關情況,增強巡視監督的效果。「有人說,巡視好比『千里眼』『順風耳』,我看這個比喻非常恰當。」干以勝說。
干以勝強調,巡視組只對派出它的黨組織負責,具有相對的獨立性。同時,巡視工作又是整個黨內監督體系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巡視工作和其他黨內監督優勢互補,形成體系,能夠更好地發揮監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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