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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匯專訊】自8月15日起,保護奧林匹克標誌專有權行動在內蒙古開展。來自內蒙古自治區工商局的消息稱,根據國家工商總局《保護奧林匹克標誌專有權行動方案》,內蒙古將於2007年8月——2008年底,開展保護奧林匹克標誌專有權行動。分別在2007年8月、2008年1月和2008年4月分3次進行集中整治。
相關部門將在商品流通領域和商標印製領域全面檢查奧林匹克標誌使用情況,嚴厲打擊非法使用奧林匹克標誌、銷售侵犯奧林匹克標誌商品和非法印製奧林匹克標誌的行為。重點對各風景名勝旅遊區旅遊紀念品市場、商品批發零售市場、城鄉結合部、城鎮小商品集散地及學校周邊地區的小商品批發、交易市場等進行檢查。同時將加強對廣告、網絡等媒介中使用奧林匹克標誌行為的監管。
據介紹,國家工商總局於今年7月向全系統印發了《保護奧林匹克標誌專有權行動方案》,重點地區除北京、青島、天津、上海、瀋陽、秦皇島等奧運賽場城市外,還包括2008年奧運會火炬傳遞途經的各省(區、市)以及全國各重點旅遊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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