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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日清在內的即食麵自2007年7月26日起全面漲價。圖為日清即食麵。網上圖片
【文匯專訊】據國家發展改革委網站報道,7月下旬以來,方便面漲價的消息,引起社會各界廣泛關注。國家發改委不斷收到群眾投訴舉報和律師來函,反映「世界方便面麵協會中國分會」(以下簡稱方便面中國分會)及相關企業涉嫌串通上調方便面價格。國家發改委隨即立案調查,並約見有關人員核實瞭解情況。
現初步查明,去年底至今年7月初,方便面中國分會先後三次召集有關企業參加會議,協商方便面漲價事宜。
一、基本事實
2006年12月26日,方便面中國分會在北京召開一屆八次峰會,研究棕櫚油和麵粉漲價引起的企業成本增加問題。會議商定,高價面(當時價格每包1.5元以上)、中價面(當時價格每包1元以上)和低價面(當時價格每包1元以下)漲價的時間和實施步驟。
2007年4月21日,方便面中國分會在杭州召開一屆九次峰會,再次研究方便面調價日程。會議明確了調價幅度和調價時間,高價面從每包1.5元直接漲到1.7元,計劃6月1日全行業統一上調。
2007年7月5日,方便面中國分會又一次在北京召開價格協調會議,部分企業決定從7月26日起全面提價。7月23日,該會負責人接受媒體採訪,公佈了漲價消息,社會反響強烈。
有關企業按照以上會議協調安排,從今年6月起,相繼調高了方便面價格。
二、認定結論
國家發改委認定:方便面中國分會多次組織、策劃、協調企業商議方便面漲價幅度、步驟、時間;印刷會議紀要在《中國面製品》雜誌刊發,向全行業傳遞龍頭企業上調價格的信息;通過媒體發佈方便面漲價信息,致使部分地區不明真相的群眾排隊搶購。上述行為,嚴重擾亂了市場價格秩序,阻礙了經營者之間的正當競爭,損害了消費者合法權益。此外,方便面中國分會在被調查過程中,沒有提供完整的會議紀要文本;接受調查後,通過媒體發表不實言論,否認串通漲價事實。
方便面中國分會和相關企業的行為,違反了《價格法》第七條「經營者定價,應當遵循公平、合法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第十四條「經營者不得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第十七條「行業組織應當遵守價格法律、法規,加強價格自律」的規定,以及國家發改委《制止價格壟斷行為暫行規定》第四條「經營者之間不得通過協議、決議或者協調等串通方式統一確定、維持或變更價格」的規定,已經構成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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