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專訊】據新華網報道,中共十六大以來,中國共產黨深挖並嚴懲被稱為黨內「大毒瘤」的各級腐敗分子,特別堅決清除了一些嚴重腐敗的省部級官員,引起了海內外的矚目。
種種跡象表明,過去5年來,腐敗現象滋生蔓延勢頭在一定範圍內得到遏制,違紀違法案件總量呈下降態勢。這也獲得了廣泛的認可和讚許。
「特別是中央決定開除上海市原市委書記陳良宇的黨籍和公職,移交司法機關處理,充分表明我們黨堅決懲治腐敗的決心。」有著50多年黨齡的天津體育學院離休幹部曹兆龍對新華社記者說。
英國《經濟學家》週刊的評論說,查處陳良宇案件,「表明中國政府懲治腐敗是認真嚴肅的」。日本《每日新聞》稱,胡錦濤主席將百姓反映最強烈的幹部腐敗問題視作「事關黨的生死存亡的大問題」來嚴肅對待。
十六大以來,中共嚴肅查處了貴州省原省委書記劉方仁,國家電力公司原總經理高嚴,安徽省原副省長王懷忠,黑龍江省政協原主席韓桂芝,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原院長吳振漢,安徽省政協原副主席王昭耀,河南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王有傑,福建省委原常委、宣傳部長荊福生,天津市人民檢察院原檢察長李寶金,山東省委原副書記、青島市委原書記杜世成,北京市原副市長劉志華,國家統計局原局長邱曉華,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原局長鄭筱萸等省部級官員違紀違法案件。其中王懷忠、鄭筱萸被判處死刑。
權威部門提供的數字顯示,2003年,各級紀檢監察機關給予黨紀政紀處分17萬多人,其中省部級幹部16人。2005年,11萬多名黨員受到不同程度處分,約占黨員總數1.6□,1萬多名黨員因貪污賄賂受到開除黨籍處分。2006年,9萬多人受到黨紀處分,占黨員總數1.4□。
查處形形色色的腐敗分子,歷來是中國共產黨貫徹從嚴治黨方針的重要體現,懲治腐敗、端正黨風政風的有效手段。
中央紀委副書記、秘書長干以勝介紹說:「在2006年全國紀檢監察機關查處的案件中,有46.2%來源於信訪舉報。」據瞭解,福建省委原常委、宣傳部長荊福生案件,江蘇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王武龍案件,安徽省原副省長何閩旭案件,就是根據信訪舉報查清的。
「多年來,廣大人民群眾的信訪、舉報一直是發現案件的主渠道,在揭露腐敗、提供案件線索乃至查清問題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中央紀委副書記張惠新表示。
十六大以來,中共在反腐倡廉鬥爭中更加注重體制機制方面的改革和創新。
2004年中國全面實行對派駐機構的統一管理。2005年,中央紀委頒布實施有關規定,以法規的形式明確了紀委履行協助黨委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的職責,並且組建了國家預防腐敗機構。
同時,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組建並派出多個巡視組,對各省區市、有關金融機構和國家大型企業進行巡視檢查。
據透露,陳良宇案是在2006年7月份調查上海社保資金案之後,根據巡視組提供的線索和進一步的調查向中央報告以後,由中央決定對他立案檢查。
此外,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關於對黨員領導幹部進行誡勉談話和函詢的暫行辦法》和《關於黨員領導幹部述職述廉的暫行規定》,為進一步加強對黨員領導幹部的管理和監督提供了制度保證。「有針對性地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剷除腐敗現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從源頭上預防和解決腐敗現象。」張惠新說。
但分析人士同時告誡,當前腐敗現象在一些方面仍然比較突出,違紀違法案件在一些地方和部門仍呈多發態勢。
2006年,共查處商業賄賂案件10883件,涉案總金額37.66億元。這表明,在土地出讓、產權交易、醫藥購銷、政府採購、資源開發和經銷等領域存在著嚴重官商勾結、權錢交易的問題。
為此,中共中央紀委七次全會決定,堅決查辦黨員領導幹部濫用職權、貪污賄賂、腐化墮落、失職瀆職的案件;堅決查辦利用人事權、司法權、審批權、行政執法權牟取私利的案件;嚴厲查辦官商勾結、權錢交易的案件,以及各類嚴重侵害群眾利益的案件、領導幹部和執法人員為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的案件。
「只有加大對黨內腐敗分子的懲處力度,才能讓百姓相信反腐工作是能夠真正落到實處。」南開大學周恩來政府管理學院教授樂國安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