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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匯專訊】據中新網8月21日報道,國家發改委價格司司長曹長慶先生一方面說「食品價格上漲關係到群眾的切身利益」,另一方面又解釋:據國家統計局測算,食品價格上漲影響居民生活每人每月增加支出12元左右。今年上半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14.2%(每人每月增加收入146元),農民現金收入增長13.3%(每人每月增加收入52元),因此大多數居民家庭可以承受食品價格上漲的影響。
我認為,前一句話不過是不得不說的官樣文章,後面的解釋才真正體現了國家有關部門的真實態度:漲價是大多數人可以承受的。
「漲價大多數人可以承受論」可以是一種商業定價原則,也即一種商人原則,但當國家管理部門採用這樣一個原則,則是一個可怕的謬誤。商人作為一個商業主體從事商業活動的時候,是個人面對所有人的關係,他可以根據自己的客戶選擇思路,將價格制定在讓所有人可以承受,或讓大多數人可以承受,或者只讓少數乃至極少數人可以承受的程度上,比如銷售一件古董的商人可以把價格定在只能讓極少數人接受的昂貴水平上。但是,這樣一種商人原則成為了政府的原則,就不僅謬誤,而且可怕。
政府與商人不同,既不是商業交易主體,也不是個人性的法人機構,而是全社會的管理者,因此政府沒有選擇國民的權力,它是全體國民共同所有的管理者。共和制度與帝王制度的重要區別在於,共和制度不可以按照一部分國民可以、另一部分國民不可以的邏輯制定國家政策,帝王制度則通常將國民分為貴族與平民乃至賤奴,可以按照一部分國民可以、另一部分國民不可以的邏輯制定政策。作為一般食品的價格,政府不能按照一部分國民可以承受、允許一部分國民不能承受的邏輯進行控制和調節,這樣的邏輯本身不僅違背了政府的現代屬性,而且更把自己置到了商人的地位。
從政府沒有選擇國民的權力說,在一般食品的價格控制問題上,政府必須面向全體國民,而不能將國民分成多數、少數這樣兩個部分。在這個問題上,政府所必須遵循的邏輯只能是木桶原理。一個木桶可以裝多少水,不是決定於最長那塊木頭,而是決定於最短那塊木頭。一般的食品是人人必須要消費的,這種消費是維持其生命的基本需求,它不因為是富裕的人就可以消費,貧窮的人就不可以消費,不然,這個國家就將有「少數人」因為食品短缺而營養不良乃至飢餓。在中國,「少數人」是多少?不僅是幾百萬、幾千萬,可能一不小心就是上億。從政府管理和基本的人道主義要求來說,一般食品的價格恰恰不是決定於那些「大多數」,而是決定於這些「少數人」。朝鮮一饑荒,世界矚目,中國一吃不起肉,這「少數人」就是N個朝鮮。
正因為一般食品價格的承受程度只能決定於「少數人」,所以,在當前社會貧富分化的背景下,曹長慶先生的收入增長數據就毫無意義。至少在分析一般食品的漲價上,國家統計局統計的收入增長總量和平均數是沒有經濟參考意義的。當前中國有兩個顯著的收入癥結:一是貧富分化,國民收入增長集中在富裕階層,社會貧困階層的收入是低增長乃至沒有增長;二是雖然國家一再出台工資增長政策,但並不是澤被全民,而只是涉及國家公務人員以及准國家性質的企、事業單位職工。養活了更多人口的私營企業、商販、農村乃至外資企業,更不用說大量失業者和待業者,他們基本與工資增長政策沒有直接的關係。在這樣兩個癥結之下,不管統計部門怎麼挖空心思統計,對「少數人」一般的吃肉來說,只要是總量和平均數字,就沒有任何實際意義。
從豬肉開端的全面的食品漲價在中國目前的經濟信息體系下,到底是什麼原因和機制,還是很弔詭的謎。如何弄清這個謎是國家有關部門和經濟學家的事,曹長慶先生的話至少說明政府有關部門承認了「少數」老百姓已經吃不起肉,這是當下緊迫的實際。承認這個實際,卻將這些「少數人」劃到國家有關部門必須解決的可以承受漲價人口範圍之外,這是非常可怕的。 (來源:南方都市報 作者顧則徐系知名學者,言論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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