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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匯專訊】據新華網北京8月30日報道,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經濟法室主任黃建初30日在全國人大常委會新聞發佈會上說,對具體承擔反壟斷執法機構,反壟斷法採取了授權國務院另行規定的辦法。
黃建初說,目前國務院有關部門已經在部分履行反壟斷的執法職責。這次制定反壟斷法,為了保持執法的延續性,為了保證反壟斷法頒布後能夠順利實施,反壟斷法只是明確規定了反壟斷執法機構的職責,權限及其工作程序。
黃建初解釋說,這樣做一方面是為了保持執法工作的延續性,同時也是使法律有一定的前瞻性。國務院可以依據職權確定具體的反壟斷執法機構。同時,考慮到反壟斷法的統一性、公正性、權威性,反壟斷法規定國務院設立反壟斷委員會,負責組織、協調、指導反壟斷工作。
黃建初認為,反壟斷法對於反壟斷執法機構的規定,能夠保持執法工作的連續性,同時也能使反壟斷法在正式頒布後得到順利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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