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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匯專訊】據南方新聞網報道,廣州市委市政府制定的《關於進一步改進會議活動安排和精簡文件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從昨天開始實施,對機關「文山會海」作出了嚴格的限制性規定,包括不得在景區開會、領導講話稿要盡量縮短、書記市長公務活動文字報道不超過1000字等。該《意見》的出台被專家解讀為,廣州轉變工作作風的實質性一步。
全市會議提前一年報批
《意見》首先嚴格了會議的報批手續。對於市委市府名義召開的全市性會議,實行年度計劃審批制度。每年底,市委市府要制定會議計劃,對各部門提出擬以市委、市政府名義召開的會議進行審核把關。凡未列入年度會議計劃的,原則上不予安排召開。
不在景區開會「遊山玩水」
另外,對於會議數量、會期、規模和經費,《意見》都做出了明確的壓縮性規定。市委、市政府召開的全市性會議(市黨代會除外),會期一般不超過2天,與會人員一般不超過300人;部門召開的全市性會議,會期不超過1天。
在經費方面,以市委、市政府名義召開的全市性會議,經費已列入各部門年度行政經費預算,市財政原則上不再另行安排經費。各地各部門一律不得在風景名勝區、度假區開會,開會一律不得發放紀念品,不得組織與會人員「遊山玩水」。
每有頒獎、奠基、剪綵等大型儀式,往往能見到領導的身影。不過,這種場面在廣州有望大大減少,《意見》要求嚴格控制這些打著各種名目的事務性活動。並嚴格控制集體合影。另外,嚴格控制題詞、題字和賀信。市委、市政府領導同志原則上不題詞、題字,各地各部門也不得邀請市領導為一般性會議活動和商業性活動發賀信。
一般性活動原則上不報道
在新聞報道方面,《意見》也有明確的要求。對以市委、市政府名義召開的一般會議,新聞文字稿一般不超過1000字,廣州電視台全市新聞聯播不超過3分鐘。其中,對市委書記、市長公務活動,由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發新聞通稿,文字稿一般不超過1000字,廣州電視台全市新聞聯播不超過2分鐘;市委常委、副市長公務活動,由主辦部門發新聞通稿,文字稿一般不超過500字,廣州電視台全市新聞聯播不超過1分鐘。市委、市政府領導同志出席部門工作會議或一般性活動,原則上不安排新聞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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